南宁市工商局举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业务培训

04.03.2017  02:04
 

  2月24日,南宁市工商局组织各县(城区)局、分局的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举办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业务培训。南宁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小育参加会议并讲话。

  此次培训邀请了自治区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徐建宇,登记业务系统和信息公示系统开发的技术人员分别对相关业务知识和系统操作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让每个企业登记受理人员熟练掌握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登记原则、登记流程、救济措施及有关操作规范,确保改革措施顺利落地生根。

  据了解,自2017年3月1日起,南宁市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适用简易注销的四类企业类型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四类企业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8种情形有: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简易注销公告时,正在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