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查处南宁首例伪造“电子标识”案

29.09.2015  19:51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唐秋艳 通讯员 彭琳)9月29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工商执法人员查处了一家涉嫌利用“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网站。这也是工商部门开展“红盾网剑”行动,在我市查处的首例伪造政府部门“电子标识”案件。目前,该局已经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该网站立即撤销该“电子标识”。

   伪造“电子标识

  近日,市工商局网监科工商人员在广西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系统中,对我市各大网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家科技公司网站主页下方有“工商”图样和“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的电子标识。当工商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网页上点击这些电子标识时,却发现网页并没有连接到经营者的基本信息页面,而是跳回了该公司网站的主页。

  对此,市工商局网监科工商人员告诉记者,出现在网页上的“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的电子标识,是工商部门为了规范网络经济秩序,增加网站经营主体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般情况下,点击该电子标识,网页应当跳转到显示经营者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的页面。

   查处涉嫌违规网站

  在掌握了网站涉嫌伪造“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电子标识的相关信息后,市工商局网监科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询问,这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却说,他们以为只是简单的在网站上添加“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的电子标识并不违法。并表示,他们想先使用该电子标识,然后再向工商部门补齐申请材料。

  对此,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擅自伪造政府部门电子标识,开展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同时,在该公司网站的页面上,工商人员还发现,该公司的网站上还出现了“最高级”、“最佳”等被《广告法》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如何申请“电子标识

  据了解,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部门申请备案后,有工商部门在其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的电子标识,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企业申请经营性网站备案应具备:网站的所有者有独立域名或得到独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权;网站的所有者取得电信管理机关颁发的《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ICP许可证》);网站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核定有“互联网信息服务”或“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

  由于,工商部门正在筹备全区经营性网站备案和电子标识发放。不久后,经过备案的网站上将有“工商红盾”标志,消费者点击此标志就可进入工商部门的数据库,从而了解该网站注册登记的相关情况。在此之前,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经营性网站可在网站首页或主页醒目位置自行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上传新版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通过扫一扫功能链接到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