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地税局全力以赴推开营改增试点

26.04.2016  10:38

南宁市地税局高度重视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在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一、精心组织,强化考评,促进营改增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成立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在市、县(区)两级成立了以一把手责任任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营改增推进过程中的重大制度落实,协调有关重要事项。研究解决营改增推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二是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绩效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全面推进营改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将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列入绩效考核,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5月1日顺利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

二、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夯实全面营改增工作基础 

为夯实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基础,确保5月1日营改增顺利全面推开。南宁市地税局采取“四个全面”夯实营改增工作:

(一)全面完成纳税人户籍核查及移交。充分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对涉及营改增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户籍进行移交。3月份,该局共移交92307户,占全区26万户的34.6%。

(二)全面开展营业税专项清理工作。对房地产企业实行按项目逐房(铺)号清理、建安行业采取逐项目清理、其他行业采取票税比对清理方式,并突出清理工作的重点,主要侧重于铁路公路工程、行政事业单位工程、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BT或BOT项目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及“以购代建”项目、“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规模较大、近3年开始预售项目、成交活跃的房地产项目、外来报验户的项目清理。各主管税务机关组织精干力量,结合纳税人填报的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及发票清理明细表,开展重点审核清理工作。截止4月20日,该局共清理房地产、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纳税人5300户,其中房地产业516户,建筑业1490户,清理应补营业税39290.19万元,应补其他税费8204.95万元,清理入库税款共计10365.57万元,其中营业税入库6554.1万元,其他税费3811.47万元。

(三)全面做好营改增发票衔接工作。对已缴税未开具发票情形的纳税人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截止4月13日,该局房地产业应开未开发票金额197.42亿元。经过协调,该局已调集18万份发票,督促已收取款项或已申报税款但未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于4月29日前来领购发票,并在6月30日前将应开未开的发票尽快开具完毕。与此同时,对“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结存情况进行全面盘查,加强“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领用情况监控,在4月30日前向纳税人以不超过2个月用量为限,正常进行地税发票发售,在5月1日后,定期与国税对接普通发票领用情况,监控纳税人在国、地税领票情况,对已在国税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及时停止供应地税发票,确保纳税人能正常用票。

(四)全面开展营改增税费清欠清理。一是对名单中确实属于已申报未扣款的数据要及时通知纳税人重新补申报并扣款。二是对因重复申报等原因造成数据错误的进行数据更正。三是对纳税人形成的欠税,主管局要纳入欠税管理,登记《欠税明细台账》,务必做到户清、税清。同时结合税款清理工作强化票税比对核查,确保税款应收尽收。

三、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全力营改增“双代”工作    

按照总局、区局的工作要求,联合制定《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相关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措施,重点做好“三个联合”:

(一)联合办税。该局已完成与国税部门互派人员互派窗口工作,国税在该局开设窗口25个,派驻人员25人(该局在国税开设窗口23个,派驻人员23人。)。派驻的国税人员将在5月后到该局征收单位驻点指导,并联合开展对纳税人宣传、国地税信息共享、自助机改造等问题进行深入合作。

(二)联合调试。经过对双代业务量评估,该局确定开设双定窗口并申请国税税控专用设备109个(台),以确保业务能顺利办理,并同国税局做好联合调试工作,确保硬件环境达到“营改增双代”工作要求。

(三)联合培训。4月23至25日,联合国税局开展为期三天共6期,共计300人参加的代开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增值税税收工作讲解培训工作。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尽快明确营改增后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目前,财行税司已通知各省,营改增后契税、土地增值税将按不含税收入计税,但具体操作文件未出台,尤其在对个人征收契税时,是否需要判断销售方是否是一般纳税人;地税机关依何判断,其老项目是采用一般计税法或简易计算法;这对契税计税依据至关重要;另外,租金收入房产税、营改增业务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否含税亦未明确。

(二)建议尽快明确委托代征业务的减免税管理办法及办理流程

(三)加快国地税之间的数据共享和联动管理的范围

目前,广西国地税之间已实现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的联合办理和数据交换,大大提升了服务水平和服务质效,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大国地税数据共享互通范围,实现国地税金三系统数据库数据的全面互查互通,以适应营改增后税务机关税收管理方式的转变。国地税之间联动管理方面,目前广西国地税在注销管理、双定户管理等方面已通过金三系统实现了联动管理。建议进一步加大联动管理范围,将非正常户认定、欠税管理、申报管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国地税对纳税人共同开展管理的事项均通过金三系统进行联动管理,以不断提升管理的效能。(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