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举办2014年上半年广西人社工作新闻通报会

06.11.2014  19:34

我厅举办2014年上半年广西人社工作新闻通报会

 

2014年7月24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南宁召开上半年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新闻通报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雷震通报今年上半年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一、2014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9.1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8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82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2.92%、73.44%、91.17%;城镇登记失业率3.16%。 一是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新突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打破了户籍限制;落实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补贴政策。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我区500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任务。 二是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等一系列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 创新农民工工作。自治区党委、政府今年6月6日召开全区扶贫开发暨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推动农民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等提供政策保障。切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5.97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3.29%。 四是 扎实抓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技能提升以及创业培训,组织实施边境、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等专项培训工程,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2.25万人次。 五是 大力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网络及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失业预警体系。目前已完成17个县、51个乡镇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全区失业动态监测的精准性得到提高。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向纵深拓展。一是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顺利开展。上半年,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46.77万人、254.38万人、1101.48万人、332.38万人,272.86万人,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68.97%、125.65%,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完成全年任务的100.94%、113.55%、103.75%。 二是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区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月1日起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北部湾经济区区域同城化7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工伤预防试点等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7个市、370万参保人信息纳入金保工程数据大集中系统,社会保障卡发卡217.45万张;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继续推进,广西区本级与广东广州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将于7月30日开通。 三是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到人均基本养老金1868.98元,增资待遇惠及全区172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覆盖7个试点市的城乡参保居民。 四是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稳步推进。全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697万人,完成全年扩面任务的84.48%,60周岁以上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老年人达525万名。 五是 社保基金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法监管,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劳动培训经费等专项检查,抓好历史遗留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的清收工作,确保社保基金安全。 六是 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上台阶。全区14个地级市、57个县已组建“五险合一”社保经办机构,县级组建率已达61%。

(三)积极实施人才强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和引智工作扎实推进。一是 统筹推进各项人才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才小高地管理。继续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探索推进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工程,评选推荐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等。 二是 大力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下放卫生、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权改革,稳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双向通道”试点改革,出台无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改革相关政策。 三是 做好技能人才工作。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基地、大师工作室等项目建设。 四是 稳步推进高端智力引进和培养工作。做好广西重点产业、新兴产业以及重点园区建设急需的国外智力资源引进和输出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多项重点引智活动,执行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46项,引进外国专家62人。

(四)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 公务员管理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制定出台和修订多项政策和制度,解决多年来区直机关公务员转任不规范的问题;稳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完善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人事人才管理办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取得新突破;创新推进平时考核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管理手段。 二是 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通过采取放宽职位资格条件(学历、年龄、专业等)、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实行定向招考等措施,提高基层公务员和艰苦岗位招录成功率;成功组织实施公务员招录四级联考, 2014年度全区计划招录9266名,报名人数16.89万人,参加笔试考试人数12.7万人,招考人数、报名人数和参考人数均为历年最多。 三是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区市、县(市、区)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努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科学化。

(五)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一是 研究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工资管理秩序。积极推进自治区本级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申报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相关基础工作。 二是 完善事业单位相关工资政策。研究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办法,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科学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 改进和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着力“提低、扩中、调高”,努力规范分配秩序,缩小分配差距。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 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不断规范。进一步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规范劳务派遣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71%,集体合同签订率为80.06%。 二是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大力推进仲裁院建设,加强案件调处,全区共处理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案件7777件,涉及人数9971人,涉案金额13595.61万元。 三是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两网化”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全区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06万户,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案件3292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5.95亿元,涉及劳动者5.59万人,责令用人单位与7.18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督促参保缴费2.92万人,涉及金额4905.08万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项目

    (一)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一是 落实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公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是 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就业实名制。 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 四是 统筹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被征地农民、水库移民等群体就业工作。 五是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一是 制订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制订落实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社会保障有关政策。 二是 继续 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三是 稳步推进五险合一经办,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引智工作。 一是 抓紧完成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遴选推荐工作。 二是 进一步加强人才平台建设。做好博士后两站建设、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和专家服务基层等工作,全面总结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十周年成就。 三是 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规范职称评审和评委管理,推进职称规范化管理。 四是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引进国内外各领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 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公开招聘办法,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积极研究新形势下完善岗位设置的办法,探索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优惠政策,推进北部湾经济区、重点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聘用合同管理机制。 二是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员录用、考核、奖励办法和调任、转任等规定。继续完成全区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相关工作;完善我区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奖励工作。

(五)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工作。 一是 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逐步解决区内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公务员之间待遇不尽合理的问题。 二是 研究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动态管理机制,使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之间保持合理关系。 三是 研究推进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 四是 合理调节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督促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并 完善工资指导线,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二是 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重点解决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问题。 三是 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争内县(市、区)全部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中型企业及工业园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0%以上。 四是 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不断提高监察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