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实现良好开局

06.11.2014  19:37

2012 年第一季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取得明显成绩,实现良好开局

 

(图一:新闻发布会现场)

 

  (图二:刘建宏副厅长作新闻发布)

 

4月27日下午,我区第一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兼新闻发言人刘建宏在发布会上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我区今年第一季度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均取得明显成绩,实现了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良好开局。

 

我区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区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012年第一季度,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28万人,完成全年42万目标任务的34%,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万人,完成全年8万目标任务的36.2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5万人,完成全年2万目标任务的52.5%。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2%,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比上年同期下降5.23%,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41%,低于年度控制数1.09个百分点。顺利完成本季度各项就业指标任务。促进就业的政策进一步落实。我区将各项就业重点指标进行量化、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开展深入调研,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进一步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各地制定和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方案,筹划一系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纳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筹备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规模,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举办行政能力培训班,切实提高“三支一扶”大学生综合素质。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 44.1 万人,完成全年70万人目标任务的 63%,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策12574人,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109户,1256人。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继续推动实施水库移民、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等培训就业工程,推进素质就业、技能就业,提高就业质量。一季度全区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6.28万人、创业能力培训0.82万人、边境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2893人。公共就业服务不断加强。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组织专场招聘会581场,为102.66万人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18.8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成功人数14.11万人。做好全国失业动态监测试点工作。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顺利。截至2012年3月底,全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490.29万人、961.03万人、239.99万人、273.27万人、242.71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9.05%、97.86%、99.58%、91.09%、99.07%。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的政策。着力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卡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自治区内医疗生育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4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从今年1月起,我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覆盖全体适龄农村居民。去年尚未开展试点工作的37个县(市、区)和4个管理(开发)区今年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至3月底,全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967.89万人参保,有307.44万人领取了养老金。今年第一季度共收缴保险费2.38亿元,发放养老金8.5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21.9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历年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清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部分市、县已全面完成清收任务。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引智工作取得新进展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部署和开展了第二批特聘专家的岗位设置工作,我区特聘专家岗位将达到50多个。完善人才小高地机制建设,启动“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博士后流动站建站、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申报工作。开展了万名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申报项目3个。启动全国首个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稳定和吸引领军人才工作,先后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 对我区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作出调整和规定,博导、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可延长退休年龄5-10年,对部分高层次领军人才实行终身教授制度。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高端智力的引进和培养工作稳步推进。组织开展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国家“友谊奖”、外专千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启动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并举办了2012年全区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广西高层次紧缺人才赴国外中期培训见习项目总结座谈会等。

 

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管理工作,人事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

公务员制度逐步完善。公务员考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组织了全区公务员招考四级联考工作,共计划招录9225名,报名人数15.9万人,招录计划、报考人数为历年最多。除特殊职位外,自治区级机关全部录用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采取放宽报考资格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定向招录等措施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招不到、留不住人问题。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开展创先争优、深化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主题实践活动,改进和完善公务员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首次开展了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起草制定事业单位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办法、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有序推进,企业工资宏观管理工作逐步加强

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开展,已完成清理规范区直事业单位津补贴工作。制定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较好地解决了早期退休的专技人员生活补贴偏低的问题。继续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积极开展广西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差距、“职务与职级并行”、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调整等相关政策研究和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指导和监管。继续推动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布了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达1000元/月,小时工资为8.5元/小时。草拟促进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有关政策指导意见,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劳动者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农民工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截至3月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为16.61万人、23.17万人、2.21万人、70.99万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的“春暖行动”,第一季度,全区各类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1.61%,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7.2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不断加强。争议仲裁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全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3540件,同比上升60.25%。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院实体化建设。目前,我区14个地级市仲裁机构实体化率已达到了100%,县级仲裁院已有25家。加强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完成全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

最后,刘建宏副厅长和人社厅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田代强、张志超、李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