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开通报10起环境违法案件 今后加大通报力度

04.06.2015  19:03

  新华网南宁6月4日电(记者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4日公开通报10起环境违法案件,以震慑警醒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

  这10起案件分别为:广西博白县宏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广西贵港市物资回收利用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柳州市立得电镀厂超标排放重金属等污染物、广西岑溪市光大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南宁中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伪造在线监控数据、北流春辉皮革制品有限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梧州市渝鑫稀贵金属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广西荔浦来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擅自生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超标排放二氧化硫。

  这些案件肇事企业大多存在环境管理混乱、污染防治设施简陋、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违反《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等问题。企业所在地环保局已对部分涉事企业实施查封、扣押,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还有部分企业受到了“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来宾华锡冶炼有限公司擅自将废水总排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探头置入固定水样瓶中,导致自动监测数据不真实,涉嫌在线监控弄虚作假,情节较为恶劣。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蹇兴超表示,今后广西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公开通报力度,以此形成舆论压力,对相关企业起到警醒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