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国家二级运动员”不再加分

30.03.2015  19:54

  新华网南宁3月30日体育专电(记者张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30日发布消息称,本着“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原则,广西从今年起取消5项高考加分。

  2011年至2014年,广西陆续取消了一批省级鼓励类加分项目。至2014年底,广西仍在实行的4个鼓励类加分项目均是全国性的,分别是全国奥赛、科技类竞赛、重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

  在本次调整中,广西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4个全国性鼓励类加分。2015年1月1日之前已在高中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过渡期内,仍具备加分资格,分值统一减为5分;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加分资格。这意味着,从2018年高考起,广西将不再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广西取消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不代表相关单位不再组织评优、竞赛活动。广西仍鼓励学生培养和发展个人兴趣特长,考生的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广西将继续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等5个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且加分分值不变,其中一些项目最高可加20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