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督查指导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矿权处置工作

02.12.2017  01:49

 

座谈会现场

陈建军(右二)在检查大明山钨矿拆除现场

11月3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党组书记陈建军带队到大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地督查保护区内采矿权处置整改进展情况。

陈建军现场检查了大明山钨矿、广西南宁广三矿业有限公司广三窿、武鸣县两江铜矿选厂338号窿、武鸣康华矿业有限公司大明山铜矿300号窿整改情况。

在武鸣区政府召开的座谈会上,陈建军对南宁市、武鸣区政府及国土等部门积极主动关停矿山,拆除采矿设备并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予以了肯定。他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一思想,按照自治区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不折不扣地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到今年年底完成既定的整改任务。二是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意见,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对自然保护内的采矿权作出关停决定,然后由国土等部门注销或收回企业相关证照。三是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做好矿区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由武鸣区政府请示环保部门按照国土资源厅批复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四是地方政府在实施矿山设备拆除及现场恢复治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相关部门跟进管理,确保安全。五是做好采矿权退出的后续工作,由南宁市提出工作方案,报自治区研究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