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生活报:管好作坊摊贩 力保饮食安全

30.06.2017  18:03

  当代生活报记者  陈佳嘉

  本报讯    7月1日起,广西将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昨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进行政策解读。据了解,从业者只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10个工作日即可办理相关的备案登记。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共有食品小作坊约21000家;小餐饮约35000家,由于部分城市为加强监管和城市创卫需要,将部分小餐饮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因此实际小餐饮数超过35000家;食品摊贩由于业态多、流动性强、归口不同部门管理,其数量难以统计。而我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总体格局表现为:数量众多;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分布范围及销售渠道分散;卫生条件较差等主要问题。

  《条例》于2017年3月29日由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为了确保《条例》实施时我区能同步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工作,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小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食品摊贩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条例》配套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固定从业人员少,生产加工条件和工艺简单,未达到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要求,从事散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的经营者,但从事食用农产品生产的除外。

  小餐饮是指有固定经营门店或者在有形市场内有固定经营场地,经营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未达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此外,小餐饮登记按照经营主体业态实行分类:小餐馆、小吃店、农家乐。

  一是《条例》规定的登记准入门槛较低,对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所规定的几项准入条件仅为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的最基本条件,一般的食品小作坊和小餐饮都可以达到。二是登记手续较为简单,只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即可。三是登记申请的审核时间较短,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