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5月1日起实施 泄露用户信息最高罚款10万元

30.03.2018  09:04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共8章48条,对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快递业务作出了规范与保障,是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和用户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昨日,针对快递用户关注的热点问题,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韦慧对《条例》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看看今后快递行业将有哪些改变。

   实名制今后将如何执行?

  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开始施行,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寄件人不愿意配合快递员查验实名信息。

   新规: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不得收寄

  《条例》明确了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除信件、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企业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不得收寄。

  此外,《条例》还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寄件人填写快递运单前,应当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的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

   用户隐私能否得到保障?

  用户最担心的莫过于个人信息的泄露,目前各快递公司均推行了电子面单,用户信息均以数据形式储存。不过,由于快递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经过多个环节,个人信息安全仍是用户关注的重点。

   新规:泄露用户信息最高处10万元罚款

  《条例》从多个层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如禁止在快递运单上记录不必要的信息,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同时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条例》更规定了信息泄露时,企业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

  “最后一公里”一直是快递行业难啃的骨头,普遍存在末端网点安家难、车辆派送难、快递员上门投递难。尤其是在“双十一”等快递高峰时段,仍会出现快递爆仓的现象。

   新规:单位小区等设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

  为了降低快递企业发展经营网络、布局设点的成本,《条例》要求将快递相关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在快递派送方面,《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同时,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

   快件损失用户如何索赔?

  在快递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用户在索赔时难免会遭遇个别快递企业在索赔问题上推诿,或是对索赔结果不满意的情况。

   新规:几种索赔方式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针对快递网络化服务的特点,防止采用加盟模式的企业在用户索赔时推卸责任,《条例》规定用户可以向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在投诉处理方面,《条例》要求企业提供统一的投诉处理服务,规定在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并对不按照规定提供投诉处理服务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条例》更引入快件损失赔偿商业保险,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让用户多一层赔付保障。(记者  陈蕾)

编辑:覃凤妮

《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后 促进末端网点深入农村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陈蕾)今年1月,广西快递业务量完成3357.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