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08.11.2017  11:50

  为全面掌握广西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近日,我区按照国家普查办要求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此次污染源普查的对象是我区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林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此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点为今年12月31日。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前,自治区普查办专门召开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并举办广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培训班,邀请相关人员进行辅导、答疑。我区14个设区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分管领导于近日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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