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2月起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部门释疑

21.11.2014  12:43

 

      南宁市将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组图)

南宁市召开优化调整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闻媒体通气会。 广西新闻网 记者陆樱仁 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11月18日讯(记者陆樱仁)11月18日,南宁市物价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局召开优化调整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闻媒体通气会,备受关注的车辆停放服务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12月1日实施。

      本次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南宁市动静态交通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制定,进一步优化调整南宁市停车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收费秩序,维护好停车场经营者和车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切实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以经济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和停放,缓解城市中心区域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状况。

      对于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按“停放者可承受,停车场可持续”的统筹兼顾原则、“住宅停车场收费低于其他停车场收费、月票收费低于每日累加收费、白天收费低于夜间收费” 的差别收费原则和“延续既有、相对稳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简单易行原则进行优化调整。

      对于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则按“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同一区域道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的差别化定价原则对收费标准作进一步调整。一方面,适当提高路内停车特别是中心区域和干道的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引导车辆向非中心区域分流,减少中心区域车流量,压缩路内停车规模,鼓励低碳绿色出行,疏导城市动静态交通矛盾。另一方面,对于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既能满足车主的基本停车需求,也要与路内停车收费保持合理差距,以吸引车辆到路外停车场停放,促进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价格杠杆切实发挥调控作用。同时对区域划分、停车场分类、车型分类、计费单位等做进一步调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