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04.01.2018  11:45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重要批示精神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紧急通知》要求,南宁市档案局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陈武主席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以“懒政”事件作为反面典型认真查找存在问题
      市档案局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的批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以南宁市横县、西乡塘区“懒政”事件作为反面典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经自查,市档案局政务服务事项“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核”及“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虽然在办理过程中无“懒政”等四风突出问题存在,但仍要求大力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恪守职业道德,持续深入推进“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创建活动,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大力推进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根据《关于南宁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优化本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成《南宁市档案局权力事项实施清单》《南宁市档案局权力事项运行流程》等各项材料。同时开展对各项权力运行材料的合法性审查。
      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南宁市档案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市档案局各项行政权力事项法定办结时限平均为20个工作日,流程优化后承诺办结时限平均10个工作日,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效果明显,平均提速50%。申请人原缴纳材料数量平均3件,优化后报送材料平均2件,减少33%。
      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办事证明工作
      根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清理规范各类办事证明材料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市档案局深入清理在档案查阅利用工作中需要开具的各类证明。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报市行政审批局同意,保留了“查阅利用婚姻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委托他人代为查阅的,需办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到公证机关公证”及“查阅利用婚姻档案,律师查阅的,需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与案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两项的相关内容,其余的证明事项全部取消。
      政务服务事项切实做到“应进必进”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整改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问题的批示精神,组织人员认真核查落实,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做到“应进必进”。该局保留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和“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核”2项政务服务事项,已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该局“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市政府公布的2017年南宁市档案局权责清单,该许可事项承办机构为南宁市档案局,因此该事项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南宁市档案局无“懒政”等四风突出问题;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优化效果明显、平均提速50%,申请人缴纳材料数量减少33%;已深入清理档案查阅利用工作中需要开具的各类证明;政务服务事项已做到“应进必进”。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