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档气量内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

28.11.2015  09:00

  市民关注已久的阶梯气价终于有了新消息——27日,自治区物价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在全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其中,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自2015年11月17日起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自2016年 1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市民用气量如在第一档范围内,可享受在现行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的优惠。但需要注意的是,居民用气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为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管道天然气的区内市、县(区),其他未通管道燃气的地方仍保持现状。

  【分档气量及气价】

  超过一档气量气价翻倍

  根据《通知》,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

  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通长输管线且已核批气价的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在现行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降低3分钱;尚未通长输管线城市的居民生活用气按现行气价执行。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

  【算账】

  一档气量一年最多可省10元

  以南宁市为例,从11月20日起,南宁市居民用气已经调整至每立方米为3.25元,市民如年用气量在第一档(≤360立方米)范围内,实际气价为3.22元/立方米,如刚好达到第一档360立方米的上限,则全年最多可节省10.8元。

  第二档(>360立方米≤600立方米)价格为3.86元/立方米,如市民年用气到达第二阶梯的上限600立方米,则需要多出146.4元。

  第三档(>600立方米)的价格为4.83元/立方米,如果市民年用气量超600立方米,除了要多掏第二阶梯的146.4元外,每超用一立方米就得多掏1.58元。

  【优惠政策】

  特殊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气价

  《通知》规定,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按此政策,南宁市的上述特殊群体的气价为3.58元/立方米。

  对确因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第二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及分档气价计算。自治区物价部门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阶梯式气价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的,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收入用途】

  主要用于“户表”改造等方面

  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计价周期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按国家的规定,主要用于“户表”改造、弥补居民基本生活用气供应和储气调峰成本,以及减少与工商业用气交叉补贴等,适当弥补用气成本与气价倒挂因素。

  《通知》强调,对这部分收入,城市燃气企业应设立专用账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联动机制】

  门站气价与民用气价联动

  《通知》要求,建立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记者获悉,该联动机制已于今年11月17日起执行,通过长输管道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管道天然气的区内市、县(区、市)的居民生活用气都适用于该联动机制。

  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实施原则为国家调整天然气上游门站价格时,我区城市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同步、同向调整。价格联动方法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同向联动调整,具体公式如下:联动后销售价格=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其中价格联动调整金额=上游门站价格提高或降低的金额×(1+联动系数);上游门站价格指国家制定的天然气出厂价和管输费的合计;联动系数为0.02069,含城市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损耗率,销项税及税金附加。

  根据广西最近一次对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提高了天然气价格的市场化程度。国家确定广西基准门站价格为2.01元每立方米。降低后的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记者从自治区物价部门获悉,为保证气价的相对稳定,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6年11月20日起允许上浮。已开通长输管道天然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不高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执行。

南宁地铁2号线江南客运站墙壁冒水情况说明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黄登)5月28曰下午,南宁新闻网
2019年21所港澳高校在桂招生 报名工作将启动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李琴 通讯员 杨金娇)5月南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