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发言摘要:广开言路纳良策(二)

10.12.2015  09:31

 

    编者按 12月4日,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十五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检察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现予摘要刊发,供各地检察机关学习参考。 

 

  对基层检察院加大人才输入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建始县龙坪乡店子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光国 

  最高检机关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得很好,检察工作人员的服务非常好,对我们基层代表也是一个催化剂。提几个建议: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边远地区检察院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二是加大对这些地区的基层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力度。最近几年,对他们的保障已经有了明显改善,我们也有所感受,但是还不够,还应该坚持下去。三是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人才培养力度。今年有许多新人到检察院工作,培训组织得很好。但毕竟处于新老交替中,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比如,在案件终身责任制改革中,很多老同志不会用电脑,很多工作无法开展。因此,对基层检察院新鲜血液的输入力度要加大,否则就很难跟上全国检察机关发展的大形势。

  多给老百姓进行普法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镇花明楼社区党支部书记 潘润兰 

  参加这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提三点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检察机关应该更加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让基层群众了解并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二是建议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普及法律知识方面的作用,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多给老百姓进行普法教育。三是建议加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力度。普法教育应该进学校、进课堂,让孩子们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并通过检察官开讲法律课等形式,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形成规范司法的制度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华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超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亮点非常多,成效非常突出。

  我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规范司法的制度体系。重点围绕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及时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执行规范和标准。进一步健全对职务犯罪线索的管理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司法程序,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机制,探索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各项办案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探索构建“互联网十检察”的工作模式,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智能化的培训教育,充分发挥司法鉴定、侦查指挥中心平台的各项功能。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的建设,将信息技术融入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全环节。三是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特别是在司法办案过程中,要将案件信息及时公开。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下,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边境地区和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强化检察官职业保障方面,出台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政策和规定,不断增强检察官的职业归属感、尊严感。

  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嘉 

  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更深切地感受到检察机关推动司法改革、检务公开等方面的种种努力,比如在信息化建设、预防犯罪等方面就有很多创新举措,同时,也确确实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不易。通过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检察机关工作作风改进非常明显,司法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

  提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加大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方面犯罪的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向、新趋势,特别是经济新常态形势下,我们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热点较多、较复杂的实际,希望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以及信息犯罪、高科技犯罪等重点问题的整治,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试点工作。同时,建议加大对惠农、扶贫、公益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和预防力度,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司法办案、以案释法,引导社会公众尊法守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察院的关心指导力度,特别是注重队伍稳定问题,切实解决好基层检察人员待遇,进一步改善基层检察院的工作环境。

  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玉溪市师范学院教师 陈爱林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通过邀请代表视察、座谈和参加各种检察活动,不断丰富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使代表更加了解检察工作。

  结合地方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实行员额制后案件数量多和办案人员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检察官不足可能会导致办案质量下降。建议在员额制改革中向基层和办案部门倾斜,员额比例适当提高,解决好“案多人少”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基层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挂职锻炼交流力度,不断提高其办案能力和水平。二是西部地区交通条件差、办案成本高,尤其是公车改革以后,后勤保障面临问题。建议公车改革不要一刀切,要加强基层检察院的后勤保障,确保办案效率。三是针对农村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的经验和优势,保障和推动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和惠农项目实施,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大查办肉类食品犯罪案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 冯平 

  通过参观最高检机关,我觉得检察院做了很多工作,净化了法治环境,服务了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十分显著。

  提几点建议:继续加大查办肉类食品犯罪案件。在畜禽屠宰行业,存在着注水肉和私屠滥宰现象,注水肉甚至发展到打药注水,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私屠滥宰现象屡禁不止,既造成不安全的肉食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也给政府管理带来了很大问题,甚至会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由于私屠滥宰多发于比较隐蔽的城乡结合部,往往带有黑社会的性质,甚至形成保护伞。希望检察机关要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坚持常抓不懈,保持高压震慑;要依靠群防群治,保护和奖励群众的检举,让私屠滥宰无处藏身;对每一起案件都不要放过背后的漏洞和渎职,严打黑社会和有勾结的保护伞。

  文稿统筹:孙灵珍/本报记者戴佳 图片摄影:本报记者程丁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