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局关于转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

01.02.2018  16:05
 

南粮食〔2018〕11号

 

各县(区)粮食局,市级粮食承储企业,南宁市粮食行业协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13号)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66号)转发给你,请结合当前开展的“优质粮食工程”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粮食局 

2018年1月30日

 

  请点击查阅: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和〈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服务要点(试行)〉的通知》(国粮办储〔2017〕2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