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纪委: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一批公职人员被处分

27.04.2015  10:57

    南宁市纪委通报六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

    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一批公职人员被处分

    4月26日,南宁市纪委对该市调处办主任陈子剑组织公款吃喝等6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发出通报,一批公职人员被查处。“五一”、端午将至,纪委要求各级纪检机关盯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粽子节礼等问题

    1 南宁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任陈子剑组织公款吃喝问题

    通报内容:自治区第一巡视组在工作中发现,今年2月7日,由陈子剑决定,以召开“座谈会”的名义,市调处办8人及曾在该单位工作的2名人员在某大酒店进行公款吃喝,共消费1700余元,其中,酒水费用以“板报设计制作费”等虚假名义报账。

    处理情况:市纪委给予陈子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办综合科科长王次明是具体经办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参加公款吃喝的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公款吃喝费用由参与人员自行承担。

    2 马山县林业局公职人员套取财政资金发放补贴问题

    通报内容:马山县林业局局长张大成等公职人员通过虚假手段套取调研经费27000元,并虚列内外业调查天数,以“补助”等形式进行私分。

    处理情况:马山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马山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大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林业局党组书记潘某、副局长苏某、营林站站长蓝某等被处以纪律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