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 消委会召开2017年 “3•15”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座谈会

02.03.2017  02:08

3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在南宁举行2017年“3·15”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座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广西消委会副主任罗凤鸣出席座谈会并作讲话。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广西消委会副主任郑胜景宣读《关于续聘请广西消委会律师志愿者的决定》和《关于增加建立11家单位为广西消委会消费维权联系点的决定》。

▲3月1日,2017年“3•15”“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座谈会在自治区工商局召开

罗凤鸣充分肯定广西消委会及成员单位、各维权联系点、律师志愿者以及新闻媒体在2016年的消费维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对消委会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与会领导及嘉宾

罗凤鸣指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亲自担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担任广西消委会主任。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放在了重要位置。2016年广西启动了“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并在今年召开了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高雄做了书面讲话,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增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出了具体要求。

罗凤鸣就如何共同做好全区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要以贯彻宣传“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为契机,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系列活动,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强化与消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合作,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以此促进全社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视;

二是消费维权联系点要自觉承担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引领行业经营者自觉践行诚信经营,强化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工作人员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和技巧,以更加高效专业的工作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以此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发挥律师志愿者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继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曝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共同打造诚信、无忧的消费环境,以此促进消费市场的公平正义。

广西消委会负责人通报了2016年消委会及成员单位、维权联系点消费维权工作的成果和2017年的主要打算。

▲广西消委会消费维权联系点代表领取牌匾

会上,还为11家新增维权联系点单位颁发了牌匾。

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自治区保监局、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广西移动公司、律师等代表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进行了发言,并就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等问题交流意见、看法,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西消委会成员单位、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广西消委会律师志愿者、专家、消费维权联系点代表、中央驻桂及自治区级新闻单位17家记者、自治区工商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