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总工会2014年度绩效考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11.12.2015  19:15

2014年,我会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工作大局,着力固基础、强服务、促创新、谋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2014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中被评为第二等次。但是我会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在绩效考评社会公众评议过程中,本系统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对我会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2015年,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会认真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提高工作效率

(一)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区总领导高度重视工会系统办公信息化、自动化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工会系统办公自动化使用,组织召开了区总机关各部门关于使用OA办公系统专题会议和学习具体操作规程,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全面使用区总机关OA办公系统,举办了全区工会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对全区市、县(区)总工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在机关OA办公系统操作使用方面进行了培训。目前已在全区工会系统全面建成、推行区总机关OA办公平台,简化了工作手续、规范了工作程序。同时我会起草了广西工会网上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并对全区工会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各市总工会信息化工作的分管领导、具体对接人,尤其对14个市总工会建设视频分会场的地点进行了调查摸底,加大源头协调力度,协商解决各市总工会建设视频分会场遇到的问题,目前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按程序推进全区工会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2016年上半年视频会议系统将开通。

(二)提高工作效率方面。继续抓好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修改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完善了《重大会议(活动)工作流程图》、《工会组建工作流程图》、《干部任用选拔工作流程图》等60余项工会主要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确了各个工作环节的责任和指向;制定、修改、完善涉及工会业务、干部教育管理、财务管理、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30多项规章制度,提升了工会工作规范化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对各项请示、报告及相关事项要限时办结,及时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做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典范,树立工会领导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基层工会调研和工作指导

(一)在加强对基层工会调研方面。一是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调研。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让更多职工享受互助互济的成果,区总开展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的研究,成立了以王跃飞同志为组长的广西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课题研究工作组,工作组下设调研组和由自治区人社厅、社保局和太平养老保险有限公司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调研组先后奔赴云南、四川以及区内百色、河池、南宁等地,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研究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可供借鉴、选择的制度模式。专家组在调研组的研究基础上,对医保资金收支、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测算和分析,确定我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的经办、运营模式。在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之后,《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审议稿)》和《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改革课题研究》课题报告已完成。

二是开展社区工会工作调研。为了深入了解广西社区工会工作情况,总结社区工会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等方面的经验,探索新时期社区工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区总就“关于广西社区工会建设的调查”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今年4月成立了课题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之后,课题组按计划进行了调研,今年4-6月,课题组先后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河池市各选取了3—5个社区工会进行实地调研,在甘肃省选取了4—5个社区工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通过召开社区工会干部座谈会,收集资料,了解社区工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调研积累素材。通过实地考察、个别访谈,在调研中听取社区工会干部、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一线职工的意见和建议。11月初,形成广西社区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此外,区总在全区医药行业千名女职工中开展问卷调查,涉及女职工生殖生育健康、心理健康等内容。

(二)在加强工作指导方面。区总制定了《工会干部联系职工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制度》,从2015年起实施,从制度上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深入基层,努力做到贴近实际、体恤基层,促进干部职工真正走下去、沉下去,特别深入到边远地区一线工矿企业,更加注重加强对民情民意的收集与了解,畅通渠道,认真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和心声,多深入机关干部职工中去,了解、关心、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布置工作和开展调研时,更加注重实际,更加倾向基层,更加务求实效,更多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创造条件和服务。今年以来,区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职工、深入生产一线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基层工会工作。特别是今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区总领导班子成员带领有关部门处级干部组成10个调研组,以  “走基层、听心声、转作风、办实事”为主题,深入到全区14个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基层,下沉到工作联系点、扶贫联系点、社区、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工地等基层一线,走进职工和农民工中开展“换位沉底”调研,真实了解基层的实情,虚心听取基层、职工和农民工的意见,真诚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和困难。

三、加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力度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一是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五年召开一次的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为契机,在广西工人报、桂工网、自治区总工会网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我区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在广大职工中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7月2日—10日,我会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报告团赴各市作巡回报告,巡回报告团分为两个分团,每个分团由我会一位副主席带队,报告团成员由8位全国、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组成,两个分团赴全区各市作了14场宣讲报告,10000多名来自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聆听了报告,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组织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我会联合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开展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把此项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我会购买了800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职工学习问答》发送给各级工会作为此次竞赛的参考书,并组织编写了职工法律知识学习题库。各级工会精心组织和策划实施,经历了3个月的初赛,全区选拔了18个代表队参加了主办单位于9月23日举办的广西赛区决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既是对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对广大职工学法、用法成果的一次大展示,进一步强化了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广大职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三是抓好职工道德建设。按照全总的部署,开展第十四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着力抓好职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向全总推荐3个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候选先进单位和3名候选先进个人,使开展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的过程,引导广大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积极向上向善。

(二)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寓教于乐的原则,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一是举办“中国梦·劳动美”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特别节目演出活动。我会面向基层职工征集五一特别节目,让职工成为文化建设的主角,4月29日晚,我们在广西南南铝公司车间举行“中国梦·劳动美”庆祝五一特别节目演出活动,全场节目均是由我区各行各业职工自编自演的节目,有歌舞、小品、杂技、诗朗诵、魔术等,为广大劳动者奉献一台集思想性、艺术性和可视性于一体的特别节目,并在广西电视台进行转播,激励全区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

二是开展“三送”巡回慰问演出活动。8月13日—22日,我会组织广西职工艺术团到基层连续开展10场送文化送欢乐演出活动,这10场演出活动送到了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基层、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分别是:坛洛镇金光农场、中国-东盟经济开发区、西乡塘区友爱广场、广西农科院、南宁树木园、南宁会展中心工地、中铝广西国盛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黎塘监狱、南宁地铁二号线工地、广西路桥南宁吴圩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工程1标项目部等基层单位和工地。演出节目的形式包括舞蹈、歌唱、杂技、朗诵、魔术、小品等,还创作了展现劳模先进事迹和反映农民工生活的节目,使节目贴近劳动者,融入劳动者,台上台下互动不断,受到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

三是举办系列体育比赛。  10月29日—31日,我会与自治区体育局联合在广西乒乓球馆举办第三届全区职工乒乓球比赛,来自全区各市及自治区产业(系统)工会组织的19支代表队150多人参加了比赛,为广大职工搭建了一个强身健体、展示精神风貌的平台,调动了广大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积极性,为推动改革发展凝聚正能量。  11月27日—29日,我会与自治区体育局联合在南宁江南训练基地游泳馆举办第二届全区职工游泳比赛,来自全区各市及自治区产业(系统)工会组织的17支代表队150多人参加了比赛,丰富我区职工文体生活,提高职工游泳运动水平,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四、加强劳动竞赛和劳模管理工作

(一)加强调研,合理确定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按照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暨“摆问题、查原因、剖根源、深反省、严整改、出成效”专题学习讨论的要求,区总着力加强调研工作,利用每个季度牵头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验收活动以及不定时开展的劳动竞赛检查和开展劳模调查等时机深入全区14个市和部分企业、基层工会开展调研工作,充分了解和掌握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劳动竞赛、劳模管理工作情况,结合对各市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合理谋划明年的工作任务。

(二)做好基层劳动保护工作培训。根据新形势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需要,结合企事业单位职工的要求,计划于12月20日前举办一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培训班,人数100人左右,范围涵盖全区县级以上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涵盖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劳动竞赛组织、劳模管理等业务知识。重点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工会劳动保护三个条例等涉及工会劳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广大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者能够更多地运用法律知识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三)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区总紧紧围绕加强创新,以开展百万职工服务“两个建成”劳动竞赛为主线,在全区开展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和召开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劳动竞赛总结表彰暨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动员部署会,在全区窗口行业开展创建“广西工人先锋号”活动、与人社厅联合开展农民工技能大赛,在全区电力、卫生、金融、旅游、邮政等行业开展劳动竞赛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展劳动竞赛的内容,推动行业劳动竞赛深入开展。9月28日在全区企事业单位评选表彰了17家自治区“劳模创新工作室”;目前,全区窗口行业评选表彰100个“广西工人先锋号”的工作正在进行中,力求通过树立典型,发挥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推动我区窗口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企事业单位创新能力提高。

五、加大帮扶和经费支持力度

(一)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区总在维持2014年送温暖和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加大金秋助学和特困职工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其中金秋助学资金由300万元提高至350万元,特困职工救助由576万元提高至720万元。同时,积极向党政和全总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解决职工群众的利益问题。2015年,全总和自治区财政分别增拨650万元和30万元用于送温暖活动。二是创新帮扶工作平台。在坚持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牌子不变、帮扶困难职工主体功能不变的原则下,区总加强对各市、县(区)工会的工作指导,全区128个市、县(区)工会全部挂牌成立了职工服务中心,初步构筑起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区总工会同时加强基层工会“会、站、家”一体化建设,在资金和人力上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社区)、各类园区和大中型建会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站点建设,初步构建起自治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五级工会帮扶服务网络。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对区总农民工工作的批示精神,在2014年的基础上,区总2015年继续投入150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各级工会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工地、各类园区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产业(或行业、企业)建设工会工作站和“职工之家”。同时,区总3月在广州正式挂牌成立驻粤农民工服务总站,并选派专职干部常驻,为600多万广西籍在粤农民工搭建沟通桥梁,其中8月份组织的农民工留守儿童跨省与父母团聚亲子活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二)加强和规范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区总已经制定出台《广西工会困难职工管理办法》和《广西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遵照“依档施助”、“实名制”和“银行卡发放”的原则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三)加大对下级工会的资金支持力度。针对“区总工会对于开展乡镇社区组织建设工作考虑得还不够周全,县总工会承受的压力比较大,希望要充分考虑县工会的实力特别是经济实力加大工作的经费下拨”的建议。我会2015年预算安排3364万用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比上年增加1290万。针对“希望自治区总工会对下级工会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县级工会”的建议,2014年12月区总印发了《关于调整县以上工会经费分成比例和回拨补助办法的通知》(桂工发〔2014〕76号),明确了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全区地税机关全额代收工会经费和财政部门按工资总额2%计提并全额划拨到同级总工会进入经费汇缴系统的经费分成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为60%、县总留成29%、市和区各留成3%、全总留成5%。经测算,区总本级留成经费减少4710万元,今年安排的补助下级经费24561.5万元,比上年增加3220.7万元。

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加强职工律师团和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提高职工法律援助服务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区总自2012年起,逐步在全区112县区、50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建立法律服务律师站(点),2015年9月新建43个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法律服务律师点,同时加大县级律师站的补贴力度,增加聘用社会律师力度,覆盖所辖乡镇,基本实现工会系统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15年,区总将全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站(点)的值班电话公布在广西工人报、桂工网、广西工会网等媒体上,  3月组织律师团律师到南宁市普罗旺斯社区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10月和11月分别到百色市右江区、广西物资集团、广西百色银海铝业有限公司工会举办的培训班授课,宣传法律知识;  5月举办“广西职工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全区约10万名职工参加;10月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全区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共18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做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8月编印《工会常用法律法规政策汇编》8000册,11月编印《进城务工宝典》(农民工系列丛书三)10万册,下发基层用于普法工作。

(三)扩大法律维权范围,关注企业员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的劳动成果。近年来,我会及有关产业系统工会在维权工作中一直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维权工作。2014年12月,区总与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桂人社发〔2014〕49号),推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努力化解机关单位和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区总法律工作部也参与了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学院等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工作,努力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当权益。2015年3月,我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工发〔2015〕6号),要求各级工会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加强法律维权工作;同时教育和引导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广大职工通过民主、法治方式和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此外,区总和有关产业系统工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文件,依法依规维护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合法权益。如:2013年4月印发《广西区直机关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桂工发〔2013〕3号),2013年5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会工作的意见(暂行)》(桂工发〔2013〕45号),自治区教育工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桂教工字〔2014〕20号)等。

(四)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为基层办实事。按照全总的要求,区总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全区共有106个县(市、区)、11206家企业、59万多女职工参加了维权活动。全区共开展隐患自查县(市、区)93个,开展自查活动企业9305家,共查处安全隐患501起,解决侵权问题130个。加强女职工权益维护的源头参与,针对目前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出台,近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在全区继续开展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爱心妈咪小屋建设活动,受到女职工欢迎。特别是爱心妈咪小屋建设,我们不作硬性规定,要求基层结合女职工实际和需求来开展,真正为女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共命名14个自治区级女职工创新工作室、26家爱心妈咪小屋示范点。同时,还争取将创建女职工创新工作室工作写进了自治区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相关文件。

(五)关于基层工会反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数不符合实际”问题。区总2015年下达的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任务是以2014年底已建工会企业数为基数,集体协商建制率要求动态保持在80%。任务基数来自于组建的数据库,该数据库的数据是各市、各产业系统工会按照建会企业数上报的,具有一定权威性,且按照当年建会情况进行相应调整。这些数据真实可靠,因而相应的指标数应该也是实际可行的。区总正在探索建立全区集体协商数据库,使下达的协商任务更符合实际。各地建会企业在实际运作中有因企业倒闭和一些个人独资企业等不具备开展集体协商的条件,不适合开展集体协商的企业排除在建制企业基数之外。区总每年年中、年末分别组织进行两次督查,促进各基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仅看数量,也要重质量,力求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纪检监察力度

(一)继续下大力气开展工会组建工作。一是加强工会工作创新。2015年4月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在全区工会开展“特色建会”活动工作方案》(桂工办发〔2015〕18号),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开展特色建会活动,并分广泛发动、统一认识阶段(2015年4月—5月),加强调研、试点先行阶段(2015年6—12月),总结经验、全面推广阶段(2016年1—6月),健全完善、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7—12月)等四个阶段推进此项工作。要求各市每年要培育10个以上典型,各产业系统工会每年要培育5个以上典型,计划用2年时间培育400个以上典型。

二是全面完成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三年目标。2015年,我们结合广西近年来建会工作的实际,征求了各市总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在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下达了全区各类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全区各类法人单位职工入会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的指标任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统计,12月31日是完成的截止时间。

(二)统筹兼顾,抓好工会干部培训。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总关于培训干部的要求,提升全区工会干部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防止重复办班,提高办班质量,同时组织好学院对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的评估测评,结合实际做好干部调训工作。今年以来,区总按照年初的计划举办了27期培训班,培训工会干部3300余人次,安排培训经费500多万元。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加强对县市总工会纪检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

区总持之以恒正风严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大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做好对重要信访举报线索的处理,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顶风违纪搞“四风”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在区总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上通报中央和自治区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督促干部职工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在对全区工会工作进行部署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部署、落实、检查。在自治区总工会十二届二次全委会上,工作报告及经审报告均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并列入自治区总工会2015年度工作要点和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评方案中。结合年度审计、财务检查等工作加强对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于5月份召开全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我会相继出台了《自治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抓好学习贯彻。

11月30日-12月4日,区总举办了一期工会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改进考核方式减轻基层负担

(一)关于减轻基层工会报纸订阅任务问题。我会主动加强与各市总工会沟通,  2015年保持2014年的订阅任务不变,不增加报纸订阅任务。同时,今年我会争取自治区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为广大农民工赠阅《工人日报》1700份、《广西工人报》2525份,减轻基层订报负担,维护广大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区总本级征订“两报”经费,目前已落实经费100万元,用于2016年度征订“两报”赠送给职工、农民工,逐年提高“两报”赠阅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覆盖面。

(二)规范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评,避免重复考核。年初,区总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各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会议和区总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反复研究讨论重点工作考评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2015年自治区总工会对各市工会重点工作考评方案》(桂工发〔2015〕23号),优化了考评内容、办法、步骤、要求和奖励办法,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把2015年对各市的考核指标统一纳入重点工作考评方案,各业务部门不再另行下文考核,不再设置其他考评指标,有效地减轻了基层工作量。

对于社会公众反映的其他问题,我们也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对能整改的我们已经进行了整改,对不能整改的我们也在年初制定和公示的整改方案中进行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