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区检察院与司法机关携手设立“绿色快捷通道”--法律援助工作站

01.12.2017  21:17

  广西检察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周庆伟 黄云旧)为贯彻落实好市级一委两院三局联合下发的《南宁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切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2017年11月24日上午,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携手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检察院检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举行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当天,城区司法局副局长莫柳、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惠清、受聘的5名法律援助律师,以及邕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华强、控申科科长周庆伟等还就工作站工作如何推进开展了座谈。 

  座谈会上,城区司法局莫局长就工作站动作流程、方式向与会人员进行详细介绍:一是法律援助工作站日常工作实行值班律师制度,采用工作站值班与律师备勤相结合方式,由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律师入驻工作站值班。二是工作站主要为来访群众或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初审法律援助申请、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对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等刑事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案件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如当事人无力聘请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可直接向工作站申请法律帮助。随后,城区检察院李华强副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针对工作站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组成、服务对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程序、法律援助工作规范等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使工作站真正作到“服务于民、便利于民”。 

  法律援助工作站因具有专业、快捷的特点,堪称“绿色快捷通道”。“绿色快捷通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和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有利于发挥值班律师作为“第三方”的中立优势和专业优势,有利于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司法为民便利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作者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