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被忽悠如何维权你懂吗?网购时做到“6个要”

16.03.2016  15:39

   3·15消费维权看台 

  南宁工商“取证魔方”监管网络经营 

  网购被忽悠,如何维权你懂吗? 

  特别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应做到“6个要  

  

工商执法宣传活动现场 

   核心提示  

  网购消费维权,最大困难来自于异地性和虚拟性,这加大了取证和索赔的难度。3月15日,南宁工商专业市场分局在荣宝华家居广场举办的“3·15”网购消费宣传活动上,一台“取证魔方”设备就首次向市民亮相。据了解,南宁有5000多户涉及网络经营主体,通过“取证魔方”设备来监管他们的经营活动,不是难题;工商提醒,网购时,最好先了解网店的真实性,如果消费者与虚假、无资质的商家做买卖,遇到问题的话,维权就很困难了。

   网购遭遇 

  凭团购券消费 

  商家单方抬高价格  

  商家单方解释活动规则的情况,时常被投诉。近日,南宁的黄女士投诉称,她于1月14日在某团购网站购买价值5元的KTV团购券,到店消费时被要求消费48元后才能使用该券。“团购券上没有说明这些消费条件啊!”黄女士感到,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所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按照网络上承诺的内容履行。

  消费者付款后,一些商家还会怠慢起来。近日,李先生通过南宁某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订购了2台手机。他付款后半个月,该平台竟迟迟没发货。李先生与网站协商未果,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及时发货或加钱换购其他型号手机。经工商部门组织双方调解,商家才同意加钱换购其他手机,并按时发货。

   网商众多 

  5000多家企业 

  涉及网络经营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商数量也在增多。但是,网上商家的服务良莠不齐,加上网购维权难度大,让消费者陷于维权困境。

  工商人员分析称,上面提到的黄女士网购遭遇是典型的“互联网附条件消费”纠纷。根据国家《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而李先生的遭遇,则是与发货服务有关的网购纠纷。《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也有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在促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销售完毕后,应当在促销页面、购买页面及时告知消费者。

  据南宁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的统计数据称,南宁市目前有涉及网络的经营主体5000多户。2015年以来,专业市场分局共受理网购投诉18件,举报11件;投诉的焦点,集中于网店不按时发货、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以及团购网站不履行义务、附加其他消费条件等问题。

   部门行动 

  网监设备取证 

  商家“作弊”留痕迹  

  在南宁工商专业市场分局主办的“3·15”网购消费宣传活动现场,一台电子证据取证设备,首次与南宁的消费者见面。

  据了解,这台被称为“取证魔方”的设备,外形像笔记本电脑,其功能是可以读取电脑、手机上的数据,主要被工商部门用于网络交易的调查取证。不管网络交易是在电脑上操作,还是通过手机完成,都有相应的记录存储在系统中;哪怕卖家恶意隐藏、删除这些记录,“取证魔方”也能让这些记录恢复。

  工商人员介绍,网络的经营主体如果更新了内容,或删除了信息,将交易凭证、广告承诺等证据删除之后,会让消费者举证困难;而通过“取证魔方”这个工具,商家在微信或其他网上交易平台销售产品,相关信息都会被捕捉得到,为消费者举证和工商部门调查助力。

   维权支招 

  保存商家身份信息 

  投诉时出示凭证  

  工商人员提醒称,“取证魔方”也并非无所不能,比如在无法获取商家硬件设备的情况下,“取证魔方”是不能远程采集信息的。所以,消费者在网购时,要确保经营主体的真实、合法,不要和无经营资质的主体发生交易。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网购商品时,要做到“六个要”:

  一是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资质是否合法。如营业执照、网址、相关许可证件等。

  二是要做到货比三家,不要有占小便宜的念头。

  三是要对网站及网店真实性进行查验核实。

  四是要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购货凭证,便于作为今后维权依据。

  五是要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进行交易。

  六是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在网购中遇到纠纷,首先可以通过网站平台与卖家协商处理,协商未果时可向网站平台客服部门投诉,也可向卖家及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记者 蒙进煌  陆凤娟  文/图)

编辑:周珈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