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首次发布近五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12.11.2015  01:32

自治区高院首次向社会发布《广西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 广西新闻网 记者 邓昶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媒体以及相关社会各界人员参加此次新闻发布。 广西新闻网 记者 邓昶摄

   广西新闻网 南宁11月11日(记者邓昶 通讯员莫郁梅)11月11日下午,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广西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首次向社会通报五年来我区法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希望全社会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开展未成年人审判相关工作情况

  2010年至2014年,广西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5397人,占同期罪犯总数的7.57%,其中给予刑事处罚15294人,免予刑事处罚103人,宣告无罪1人。在给予刑事处罚的15294人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1576人,占10.30%;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10407人,占68.05%;判处缓刑、管制、单处罚金3311人,占21.65%。就未成年罪犯的身份看,农民、无业人员和在校学生的比率分别为53.76%、27.80%、10.36%。就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看,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毒品犯罪及强奸犯罪分别占比为38.09%、26.99%、11.46%、6.69%、4.14%。今年1-9月,未成年罪犯人数为1675人,占同期罪犯总数的5.63%。

  南宁市两级法院于2013年陆续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到今年9月,共受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1204件,行政案件10件;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成立独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到今年9月,共受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二审案件77件。

  目前,全区法院共建立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10个,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57个,参与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34个。2014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及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先后涌现了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少年合议庭、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等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法官妈妈”文惠新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刘仁慧、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刘春花、平南县人民法院许云霞等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在刚刚结束的广西首届寻找“最美青年卫士”活动中,王秀敏、韦欣、文惠新、张承辉、欧阳文五位法官被评为广西首届“最美青年卫士”,王川、韦明姣、方艳红、陈梅、黄河、蓝韦丽、廖晶莹、谭斌、谭巧华、潘冠霖十位法官被评为广西首届“优秀青年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