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公开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南宁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fgw.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