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暨2016年税收宣传月启动新闻发布会

06.04.2016  10:35

4月1日,广西地税局、财政厅、国税局在广西新闻中心11楼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联合举行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暨2016年税收宣传月启动新闻发布会,主要宣传广西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具体情况,发布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有关部署及安排,宣布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发布会邀请了30多家中央驻桂新闻媒体、广西新闻媒体和南宁市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数十家纳税人代表。

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推行“营改增”试点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效。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以来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累计为我区纳税人减轻税负61.61亿元。同时还发布了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具体范围、税率、重要意义。今年3月18日,国务院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重复征税基本消除,增值税抵扣链条贯通,税收环境更加公平、中性,有利于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创新水平和经营活力、减轻企业税负和创造就业岗位,为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业创新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新闻发布会对广西全面推开“营改增”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税务总局、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密切沟通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有条不紊地推进全面“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紧锣密鼓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优化对纳税人的服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测算评估,密切跟踪督导,确保全面“营改增”各项工作准备到位。

新闻发布会建议纳税人主动关注并积极学习最新的“营改增”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管理水平,对合同签订、发票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进行调整;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有关转户、领票、申报等手续,尽快适应“营改增”要求,赢得改革红利。(莫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