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全面推开营改增 涉及近26万纳税户

05.04.2016  12:25

  1日,记者从广西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暨2016年税收宣传月启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今年5月1日起广西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十二五”以来最重要的税制改革,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西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试点初期的2.13万户增长到12.25万户,增加了10.12万户,增幅达475%。已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61.61亿元,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有着不同程度的下降。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目前,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仅剩1个月时间,涉及广西近26万户纳税人,是现行试点纳税人的2.12倍;涉及营业税税款2015年入库数321亿元,约占全区税收收入的31%,是2015年营改增税款41亿元的7.83倍。”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董仕军说,与前期试点相比,此次时间紧、任务更重,改革已进入啃硬骨头的攻坚阶段。

  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营改增改革涉及广大纳税人的利益,全面推开营改增后,重复征税基本消除,增值税抵扣链条贯通,税收环境更加公平、中性。财政、税务部门建议纳税人主动关注并积极学习最新的营改增政策,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提高管理水平,对合同签订、发票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进行调整;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有关转户、领票、申报等手续,尽快适应营改增要求,赢得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