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全区首张按日计罚罚单

27.08.2015  18:46

  8月27日,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向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作出了一份环境违法处罚决定,不同于以往,此次为今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南宁市环保部门向环境违法企业下达的首份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也是目前广西环保部门开出的第一例“按日计罚”罚单。该企业因违法超标排放污水25天被环保部门开出总额为45075元的罚款。

  今年5月,南宁市环保局、兴宁区环保局联合对广西南宁达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三塘镇家畜定点屠宰场进行现场检查,经现场采样监测,发现企业超标排放废水。南宁市环保局于5月18日对该公司违法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决定处予1803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整改。6月12日南宁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污水行为的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继续违法超标排放污水,经现场采样监测,仍在超标排放废水。南宁市环保局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有关规定,对该企业自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之日次日起至环保部门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的25天实施按日连续处罚,也就是处以1803元罚款的25倍即45075元。

  违法成本低一直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长期存在的顽疾。而新《环保法》提出拒不整改无上限按日计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保执法提供了利剑,并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此次首个案例,也向各排污企业敲响了一次警钟,提醒企业正确认识并主动适应环保新要求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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