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发布2016年第1号消费提示

04.02.2016  11:31

  2月2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2016年第1号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选购年货,理性对待商家促销,科学合理消费。

  随着春节临近,商家也频频开展各种促销活动。面对商家推出各种诱人的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等促销活动,消费者要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选购年货时,仔细查看商品外包装的信息是否齐全,谨防商家抛售积压商品、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甚至假冒商品,切勿冲动购物。

  对于近年来逐渐升温的春节旅游市场,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跟团出游,应注意与正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旅游线路、收费标准、观光景点、时间日程、食宿标准、出行交通等事项;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则应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消费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旅游部门“12301”或“12315”投诉。对于春节期间在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行业的消费,工商人员建议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多,谨防经营者的附加条件,对于预付卡的相关服务内容最好能进行书面确认。特别是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了解酒店的经营状况、承接能力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服务齐全的饭店。如果通过电话或网络预订年夜饭的,最好事先确认酒店是否在春节期间消费,是否有额外服务的费用。

  春节期间,南宁市民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应保留好消费凭证,并立即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通过“12315”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举报或投诉,工商部门将确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