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2015年第2期)

19.06.2015  20:04

  本期要目

  ◆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

  ◆继续实行各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展工作月报制度

  ◆广西6月起实行环境空气PM 10 红黄牌警示和工作表彰制度

  ◆广西城市2015年5月份和1-5月环境空气PM 10 浓度排名

  ◆广西城市2015年度PM 10 污染治理目标分析表

  ◆认清形势、攻坚克难,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各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专项行动

  ◆区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

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 

  2015年5月,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召开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并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发挥奖励补贴政策的激励作用,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5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环境保护厅等部门2015-2017年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奖励补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44号)。该指导意见,旨在指导各市建立黄标车淘汰补贴激励机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补贴管理办法,按照“分阶段、差别化”补贴原则,突出“早淘汰多补贴”,落实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服务,发挥好激励作用,切实调动车主提前淘汰黄标车的积极性。

  继续实行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月报制度

  环境保护部决定从今年下半年起,继续实行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展月报制度。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全区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共计38986辆(详见附表),淘汰进展数据已上报环境保护部。从6月起,环境保护厅每月在官网公布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月度淘汰情况。

2015年前5个月各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情况表

城市名

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淘汰量(辆)

其他黄标车淘汰量(辆)

合计(辆)

南宁市

3549

6729

10278

柳州市

921

1482

2403

桂林市

1382

4759

6141

梧州市

993

2337

3330

北海市

78

2687

2765

崇左市

260

1366

1626

来宾市

360

304

664

贺州市

209

2673

2882

玉林市

1274

2328

3602

百色市

488

861

1349

河池市

550

857

1407

钦州市

97

275

372

防城港市

150

1054

1204

贵港市

482

481

963

全区

10793

28193

38986

广西6月起实行环境空气PM10红黄牌警示和工作表彰制度 

为督促各市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工作要求,自6月起,环境保护厅每月在官网、“广西环保”APP等新媒体上发布《广西城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污染防控警示名录》和《广西城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 10 )污染治理工作表彰名录。对PM 10 浓度同比涨幅大的前2个城市实施“红牌警示”,对PM 10 浓度值最高的前2个市实施“黄牌警示”,对取得空气质量改善明显成效的城市给予表彰。2015年前5个月情况详见表1-表3

表1                        红牌警示名录

城市

PM 10 平均浓度

警示级别

警示原因

今年

1-5月

2014年同期

变化幅度(%)

河池

81

65

24.6

红牌

涨幅第一

梧州

74

61

21.3

红牌

涨幅第二

 

表2                    黄牌警示名录

城市

PM 10 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警示级别

警示原因

百色

91

黄牌

前5个月PM 10 浓度全区最高

桂林

87

黄牌

前5个月PM 10 浓度全区第二高

备注:红黄牌警示,仅是对各月份PM 10 累计增幅、各月度平均浓度值最新状况的警示描述。

表3                      表彰城市名录

城市

PM 10 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表彰理由

2015年

1-5月

2014年

同期

变化幅度(%)

柳州

82

98

-16.3

PM 10 降幅第一

北海

57

66

-13.6

PM 10 降幅第二

南宁

82

91

-9.9

PM 10 降幅第三

桂林

87

96

-9.4

PM 10 降幅第四

备注:2017年前,国家考核我区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 10 ),各市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请在我厅官方网站浏览

广西城市2015年5月以及1-5月环境空气PM 10 浓度排名

城市

5月排名

PM 10 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城市

1-5月
排名

PM 10 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2015年
5月

2014年
5月

变化幅度(%)

 

2015年
1-5月

2014年
1-5月

变化幅度(%)

北海

1

35

49

-28.6

 

北海

1

57

66

-13.6

防城港

2

37

36

2.8

 

防城港

2

60

58

3.4

梧州

3

42

59

-28.8

 

崇左

3

67

65

3.1

钦州

3

42

51

-17.6

 

钦州

4

71

72

-1.4

玉林

5

46

69

-33.3

 

梧州

5

74

61

21.3

崇左

5

46

44

4.5

 

玉林

6

75

66

13.6

贵港

7

48

55

-12.7

 

来宾

6

75

75

0

来宾

8

50

44

13.6

 

贵港

8

80

85

-5.9

柳州

9

55

85

-35.3

 

河池

9

81

65

24.6

贺州

10

56

58

-3.4

 

南宁

10

82

91

-9.9

河池

10

56

65

-13.8

 

柳州

10

82

98

-16.3

南宁

12

58

67

-13.4

 

贺州

12

83

72

15.3

桂林

13

59

87

-32.2

 

桂林

13

87

96

-9.4

百色

13

59

68

-13.2

 

百色

14

91

82

11.0

全区平均

49

60

-18.3

 

全区平均

76

75

1.3

  广西城市2015年度PM 10 污染治理目标分析表(截至2015年5月底)

                                                                                                                                                                      浓度单位:微克/立方米

城市名称

PM 10 浓度

2015年下半年需削减

2015年度治理任务

2012
基准年

2013年

2014年

2017年

目标

2015年

1-5月

2015年
控制目标

柳州

70

88

92

63

82

80

2.4%

力争达到75微克/立方米

北海

53

54

58

50

57

55

3.5%

力争达到50微克/立方米

南宁

68

90

84

61

82

75

8.5%

十分艰巨

桂林

70

84

86

63

87

77

11.5%

十分艰巨

防城港

53

58

55

50

60

53

11.7%

十分艰巨

钦州

58

63

67

53

71

60

15.5%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贵港

70

79

74

64

80

67

16.3%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崇左

54

60

58

51

67

55

17.9%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来宾

56

56

67

52

75

61

18.7%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梧州

48

54

66

46

74

60

18.9%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河池

64

65

62

59

81

60

25.9%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玉林

42

43

60

42

75

55

26.7%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贺州

45

51

68

45

83

60

27.7%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百色

52

59

74

49

91

65

28.6%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全区

57

65

69

53

76

63

17.1%

形势极端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认清形势攻坚克难 努力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3年9月以来,全国各地积极行动,贯彻实施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 、PM 2.5 )污染治理。当前,我区PM 10 浓度持续上升态势仍未得到遏制,形势严峻。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环境保护厅《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近期,各市人民政府采取了非常举措,大力推进城市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深入实施,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成效逐步显现。扬尘治理看似简单,却是一项艰巨工作。建议各市认清形势,抓住关键环节,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抓紧部署,加快治理。建议各市结合地方实际,召开专题会议,抓紧部署和推动《关于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若干措施》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协同。城市扬尘污染点多、面广、流动大,不容易长期、有效管控好,从“少管”或“不管”到“严管”的跨越,是对政府、部门管控能力的考验,关键是“严要求、严落实、严监管”。建议各市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亲自检查”,协调其他分管市领导对所属部门、单位、企业同行动、共努力。

  三是重视关键工作。城市扬尘治理,除了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还涉及城市及近郊燃煤小锅炉、黄标车老旧车淘汰、机动车超标排放、城市近郊砖厂、农业秸秆焚烧、城区露天烧烤、烟花爆竹燃放等一系列整治。建议各市要创新城市环境保护管理,加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治理、管控举措。

  四是加强秋冬季污染防控应对准备。秋冬季节是重污染天气多发期、高发期。建议各市在6月-8月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污染防控准备,9月具备实战能力,10月启动为期5个月的“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攻坚行动”,从而扩大和巩固2015年PM 10 削减成果,为2016年削减PM 10 开好局。

  五是加强年度治理分析研判。各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到2017年PM 10 浓度控制目标。建议各市重视年度治理目标及治理预期的分析研判,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改进工作。

  六是为全区目标实现多贡献。根据2014年度各市 PM 10 浓度值,未来2年全区削减PM 10 浓度压力大幅增加。自治区层面将及时研究各市工作与全区目标的统筹平衡,建议各市努力在削减本市PM 10 浓度上“多发力、多削减、多贡献”,确保到2017年实现环境保护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工作目标。

各市改善空气质量专项行动

1.  桂林市

  2015年1-5月,桂林市PM 10 平均浓度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9.4%,降幅居全区第4,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倒数第2,空气质量治理形势严峻。5月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2%,降幅居全区第3(浓度值全区倒数第2)。

  桂林市为改善空气质量,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开展“九大行动”,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九大行动”涉及的范围包括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划定市区及近郊黄标车限行区域、淘汰黄标车及报废老旧机动车、整治周边砖厂、改造和淘汰燃煤小锅炉、治理采石场、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严格控制生活污染源、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的措施:一是核发环保标志35.4万张,核发率为80.15%。工作中,采取上门取件和邮递发放环保标志的便民措施,多渠道、快速、方便机动车主领取。二是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县五城区关闭砖厂和限期整改砖厂名单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落实负责人和责任部门,按时完成砖厂关闭和限期整改任务。选定永福一家砖厂作为示范点,准备近期召开砖厂整治现场会。三是多措并举,大力加快改造和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召开会议对划定禁燃区、制定补助标准、清洁能源种类的认定、目标任务及时间节点四个问题进行了明确。对灵川县等城区在用锅炉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四是印发了《桂林市五区三县采石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四个检查组对五区三县的64家采石场进行了检查,初步确定关闭24家采石场,停业整顿8家,整改32家。五是对市区109个工程项目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93份、工程停工通知书1份,将11个项目列入“严管重罚”黑名单,加大工地巡查力度。 

2.柳州市

  2015年1-5月,柳州市PM 10 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6.3%,降幅居全区第1,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位居第10。5月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5.3%,降幅居全区第1(浓度值全区倒数第6)。

  柳州市完成“百日大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实现建筑工地实时监控。今年1月1日起,柳州市住建委已发文要求全市新建工程均要按照监控摄像头,目前,已有43个工地安装了摄像头,并将监控并入天网系统,实现建筑工地出入口渣土运输的实时监控。二是加强道路保洁力度,减少扬尘产生。一方面提高市区内主次干道及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标准,增加清扫班次,做到定时定点收集、密封化运输,确保日产日清,保洁率达到100%。另一方面增加主次干道冲洗次数,做到每天对辖区主次道路进行洒水防尘降尘作业不少于4次,每周清洗辖区内的一级道路及路沿石1次,每10天清洗辖区内的二级道路及路沿石1次,做到路面、路沿石见原色。三是“三车”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由城管、交警、住建、交通执法等7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分别在柳长路、柳石路、新柳大道、阳和南路等地设立执勤点,实行弹性动态整治,强化执法动态巡查,重点整治“三车”未密闭运输、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等违章行为。目前,共立案查处“三车”案件8081起,罚款金额146.1万元;联合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运输车辆366台次、运输公司91家;整改违法违规工地77次、预拌混凝土厂(站)13个;整改违法违规采石场、采砂场27次;取消和暂停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资质各1家。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了“三车”长效管理新路子,制定了《柳州市“三车”运输企业单位管理办法》;在现有的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车辆上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实现有效管控;购买和推广新型智能环保密闭化车辆,对散装物料运输车推广使用密闭化运输车辆,防止堆高撒漏;充分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天网监控探头等手段,增加监控地点的摄像头,利用道路卡口视频证据进行办案;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将“三车”违法案件录入管控平台,供全市各单位及城区共享,对多次违法违规的公司及车辆进行综合处罚,起到了威慑作用。

3.南宁市

  2015年1-5月,南宁市PM 10 平均浓度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9.9%,降幅居全区第3,PM 10 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位居第10,空气质量不容乐观。5月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4%(浓度值全区倒数第3)。

  南宁市率先出台激励政策,筹措落实补贴资金,持续破解瓶颈难题。一是印发实施《南宁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南府办〔2015〕32号),对2015年至2017年南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申请材料、职责分工、补贴审核、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是全区首个出台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地级市。二是通过申报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1.1亿元,为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 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包括加大限行执法力度、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严格营运黄标车及尾气不达标车辆监督管理、强化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监管及差别化补贴政策等多项针对性的“硬措施”。 四是 出台《关于对道路上行驶的黄标车等高污染汽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市区限行主要路段采用高清视频车辆识别系统及遥感检测设备,对3752辆车辆进行限行执法检查,其中查出无标车97辆,黄标车38辆。 五是 按照《南宁市逐步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工作方案》要求,在2015年6月底前将市区黄标车禁行限行区域扩大至快速环道所构成的封闭区域,并实施南宁市高污染汽车第二阶段通行限制。对各县区下达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要求,指导各县区在所辖区域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并按照全市总体部署开展黄标车限行和提前淘汰补贴工作。

  4.百色市

2015年1-5月,百色市PM 10 平均浓度9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1%,PM 10 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倒数第1,空气质量治理形势极端严峻。5月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 (浓度值全区倒数第1)。

百色市专项整治扬尘污染。5月,百色市按照《百色城区5月份扬尘整治联合执法方案》具体要求,主要对全市城区建筑工地、道路运输车辆、企业堆场等进行联合执法整治。一是市政府陶荣铅副市长先后多次对部门履职情况、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落实扬尘防治情况、工业企业排污情况开展夜查,以空前力度、超常措施让公众看到政府强力推动扬尘整治的务实、较真态度和决心。二是市扬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组织抽调63人作为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开展为期9天的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设卡警示教育检查,向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发放《百色市关于整治扬尘污染的通告》500多份,并将通告发放到在建工地、消纳场及企业堆场。

 

5.贵港市

2015年1-5月,贵港市PM 10 平均浓度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5.9%,PM 10 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位居第8。5月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浓度值全区位居第7位)。

贵港市推进落后产能和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贵港市2015年计划淘汰广西平南河山水泥有限公司(原平南县水泥厂)等8家企业(其中水泥6家,产能189万吨;铁合金2家,产能3万吨)。目前,平南县水泥厂已经拆除1、2、3、4号窑1楼鳞板机和2楼、3楼风管以及部分电缆。贵港市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强锅炉等特种设备的监管,加快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燃煤小锅炉。对使用锅炉的企业单位,检查其在用锅炉是否经过定期检验,是否制定有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是否经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坚决将环境安全隐患杜绝。

 

6.梧州市

  2015年1-5月,梧州市PM 10 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3%,PM 10 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位居第5,但PM 10 平均浓度值同比涨幅第二,空气质量治理形势极端严峻。5月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8%,降幅居全区第4(浓度值全区位居第3)。

  梧州市对泥头车安装GPS进行监管。对泥头车带泥上路、撒漏污染道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车辆超载、超速行驶等问题实施实时跟踪,从根本上遏制泥头车的违章行为。截至5月21日,全市已有7家公司共计157台车辆安装了GPS监控设备,其中渣土车66台,混凝土搅拌车91台。 

7.贺州市

  2015年1-5月,贺州市PM 10 平均浓度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了15.3%,PM 10 平均浓度在14个设区城市位倒数第3,空气质量治理形势极端严峻。5月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浓度值全区倒数第5)。

  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追究责任。一是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组成专项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城区大气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每周向市政府报告一期工作简报和督查报告,由市政府下发督查通报,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整治工作。二是不定期对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查检查。闭海东副市长带队多次检查了城区建筑工地、停车场和砂石堆场,并察看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泥头车运输管理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三是严格追究责任。平桂管理区对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不力、措施不实、监管缺位而造成工作任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平桂管理区市政管理局班子领导进行了免职处理。通过抓督查、抓责任落实,有效地推进城区大气污染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区外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经验

城市扬尘治理

  上海市推行建设工程颗粒物在线监控系统。上海市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颗粒物浓度等情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对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视频监控,所有数据和监控画面传送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检查人员可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随时联网查看,数据异常时还会短信报警。通过监测仪可以监测渣土车出入是否进行冲洗,实时了解工地扬尘情况,不仅可以及时取证,更能够实时提醒施工方及时采取对策予以管理。环保部门扬尘监测数据和公安部门视频监控都接入同一个信息化平台,实现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和“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筑工地扬尘在线检测系统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列支,对检测系统供应商实施动态名单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落实不到位、服务承诺不履行的供应商从名单中清除。

  郑州市加大扬尘污染治理责任追究力度。为保证扬尘治理效果,郑州市每天对各工地大气污染治理进行张榜公布,对落后的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约谈其主要领导;连续三次排名靠后的提请市委对其进行处理。各乡、镇政府治理扬尘污染不力的,且限期不落实、不达标的,政府一把手降为副职,专职负责扬尘治理工作,限期整改到位后恢复职务,若仍不整改的直接免职。

机动车尾气治理

  跨区域共治机动车污染。6月4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控制工作协作小组办公室在北京成立,首次在全国实现跨区域机动车排放超标处罚、机动车排放监管数据共享、环保一致性区域联合抽查等。协作小组近期任务是在全国率先尝试突破省区市限制,共享异地超标车辆信息,开展跨区域的机动车超标处罚联合执法;并在销售市场联合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工作,对生产污染物排放超标车辆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中期任务是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远期任务是建立区域统一法规标准,实现区域内超标车就地处罚,并开展非道路机械管理工作。

  “早淘汰多补贴”。山东省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细分补贴标准,分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6月30日、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四个时段对提出申请的车主给予110%、100%、90%、80%差别化补贴。河北省沧州市淘汰黄标车分3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2013年12月6日-12月31日按全额予以补贴;2014年1月1日-6月30日按全额的80%予以补贴;2014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按全额的60%予以补贴,其中营运车辆按全额的50%予以补贴。浙江省衢州市根据申请淘汰的黄标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差别化补贴:在2014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贴标准;在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申请淘汰的,补贴标准为全额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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