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独家秘制火锅底料也要"报料" 严查"一滴香"

16.12.2014  10:02

广西开展打击冬季火锅餐饮食品非法添加“鹘鹰行动”

“独家秘制火锅底料”也要“报料”

广西新闻网 -南国早报记者  张若凡

继央视曝光部分火锅底料里含有罂粟成分后,近日南宁一家火锅店又被曝出涉嫌食品安全及卫生问题。12月15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全区范围内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打击冬季火锅餐饮食品非法添加“鹘鹰行动”

严查“一滴香”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以各类经营火锅餐饮食品的饭店、餐馆、大排档及米粉店(摊)、麻辣烫等为行动对象,采取不预先通知、不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建立食品证票档案和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贮存和使用无证生产的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是否贮存和使用“一滴香”、“火锅红”、“罂孜香”、“鲜香”等产品及其他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调味品或添加剂。

自制火锅底要公示

不少火锅店主打“独家秘制火锅底料”,对于这些餐饮单位自制的火锅底料,监管部门也将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看火锅底料的配料表,并通过抽检手段,检查是否存在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并要求自制火锅底料的餐饮单位及时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利用快速检测等手段,对腐竹、豆腐、牛杂、猪红、蘑菇等常见的火锅食材进行抽检,让“甲醛猪红”、“荧光剂蘑菇”“吊白块腐竹”等问题食材现形。

不公示添加剂责令整改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发现火锅店不备案不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将立即责令整改;不建立完整的食品票证档案、不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贮存和使用无证生产的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立案查处问题食品和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