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降低社保费率 "五降一缓三补贴"助力企业发展

18.06.2016  14:40

  广西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助企业减压增效

  社保费率降低 参保职工待遇不变

  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 史小辉)今年广西持续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加大对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等多项社保政策;通过实施“五降一缓三补贴”特别套餐,助企减压增效……昨日,广西人社厅召开记者见面会,介绍广西人社部门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助企减压增效的具体办法,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据了解,近日,自治区人社厅等5部门发出通知,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明确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困难企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报审核条件、程序,以及执行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费率,实行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等有关要求。《通知》明确了从今年5月1日起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此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后,企业缴费额会产生什么变化?以1000人规模企业,月人均缴费基数3000元计算,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企业减少开支大约为:76500元/月、83.7万元/年(如表)。

  关于此次降费,大家普遍关心的是,由于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减少,是否影响个人待遇领取。对此,广西人社厅回应,此次降低社保费率,不会对原有职工最终的社保待遇造成影响。按原规定,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此次调整只涉及企业缴费比例,并不涉及个人,因此企业缴费比例的降低不会影响职工以后的退休待遇标准。

  【例子】

  以1000人规模企业,月人均缴费基数3000元计算,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分别为企业减负如下表:

编辑: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