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将施行,广西持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

17.12.2014  16:32

今年以来,广西持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然而即便如此,部分地区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仍时有发生,有的情节还十分恶劣。12月16日上午,广西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将成为广西环境保护最有力的法律后盾。

新《环境保护法》突出了生态保护的重要作用,规定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并强化了环保部门的职权职能,环保部门首次有权给企业“贴封条”;另外还体现了全民参与的环保理念。

自新《环境保护法》今年4月颁布以来,自治区环保厅大力开展了“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项目排查和处理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规范工作,为新法正式施行打下坚实基础。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说:“企业‘先上车后补票’行为将成为历史,目前,各市县‘未批先建’和‘久试不验’的项目正在逐步清理;正在着手开展排污许可证规范工作,并将形成《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5年,广西将深入开展污染减排,大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保护好“一海一江”生态环境,把新《环保法》贯彻运用好。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檀庆瑞说:“明年我们继续加大基层的投入,重点在环境监测、监察应急、固体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监督等方面加大力度做好这些相关管理工作。”

发布会上,自治区环保厅还通报了扶绥县沣桦酒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岑溪恒信钛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等2014年我区查处的十起环境违法案件。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钟兵介绍:“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其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