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2.04.2016  11:00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第八巡视组于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1月15日对自治区工商局进行了巡视,并于1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从紧从快推进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对号入座,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层层传导压力,真查实改、立行立改。
        (一)迅速统一思想,提高整改工作主动性。巡视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纪委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彭清华书记《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条例 为实现“两个建成”目标营造良好政治环境》署名文章,以及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深化对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全面分析巡视组反馈意见,认真对待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性。我局党组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新起点,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张虹担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整改工作,构筑出“党组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负管理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链”。二是设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一名副巡视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抽调5名同志脱产集中办公,负责整改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三是由纪检组牵头成立了整改执纪问责组,由纪检组组长担任组长,制定执纪问责工作方案,认真严肃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在整改工作中,我局党组先后召开了7次专题党组会和16次整改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精心组织谋划,提高整改工作系统性。一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6大类13个问题梳理归纳成31项具体“问题清单”,并确定9大重点整改问题,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整改目标,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是列出整改责任分解表,对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在整改过程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三是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整改工作日记,指定专人记录每日整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核对进度要求,及时提醒进度落实;每周一召开例会,定期交流前一周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本周整改工作打算;每周五召开小结会,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及时捋出问题线索,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事宜。四是坚持在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巡视组的指导下推进整改,局领导先后3次向巡视办、巡视组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上门求教、争取指导,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同时,坚持开门整改,局领导分头带队走访了自治区国资委等7个区直单位、企业,学习借鉴整改经验和做法,促进整改工作开展。
        (四)开展“三个谈话”,强化主体责任。一是以谈心谈话凝聚共识。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共同与其他党组成员、副巡视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带头对照查摆、整改落实。二是以逐级谈话传导压力。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逐个谈话,并要求处室负责人与本处室单位人员进行谈话,以此带动全体党员干部从全面的、积极的、正能量的角度深刻认识巡视反馈意见,积极主动抓好整改。三是以谈话提醒助推整改。由党组书记、局长、机关党委书记张虹对一些出现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其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在督促当事人整改的同时,对其他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

        (五)推出“三项举措”,强化监督责任。纪检组积极推动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挖掘案件线索。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工商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局机关容易滋生廉政风险的处室、单位和领域开展重点排查;充分运用内部审计手段,对自收自支的二层机构进行预算项目经济审查;对局机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再次复核,从中深挖案源。二是梳理问题线索。对巡视组移交的8封信访件提出了拟办意见,反映下级工商机关的信件已转当地纪委阅处;对反映本级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件,逐件制定了具体处置方案,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健全问责机制。拟订《自治区工商局纪律作风问责暂行办法》,从制度上对因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以及履职不力、作风涣散、纪律松散、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具体规定。

        (六)增强“三种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整改任务是全局的大事,需要上下同心,合力推进,我局党组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参与意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一是抓好骨干推动整改。于3月4日召开了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增强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担当意识,深化思想认识,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抓好全员推进整改。于3月11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增强全员参与意识,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为完成整改做最后的冲刺。三是抓好整治促进整改。从3月中旬开始,在局机关开展“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两个月来,我局党组集中精力,对存在的6大类13个问题31种表现分别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并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步骤和时间节点逐一进行销号。在整改中,对19人进行了执纪问责,组织处理4人;取消了14人2015年度评先资格;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清退和收缴;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人事、财务、采购和基建等方面制度28项,其中已出台14项,正在修订、制定13项,拟制定1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精准措施,从严从实落实整改任务

        我局党组把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作为整改“施工图”,严肃对待,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

        (一)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忽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方面的3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1.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照党员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存在问题以列表的形式,发放各处室、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督查各单位落实整改。二是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采取专项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购物等行为。三是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党内学习,重点学习了《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2.对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不严,问责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召开了全区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局机关25个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严守规矩,净化风气。二是邀请自治区纪委的专家为全区工商系统党员干部作《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并张榜公布,以考促学,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三是在全系统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自治区工商局带头,逐一对每位党组成员和副巡视员填写的《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提醒局领导班子成员整改问题一览表》进行审核,组织对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进行排查;在元旦、春节前夕,通过短信、办公系统OA平台等方式向全体干部发出廉政提示;春节前,对本局公车改革车辆封存情况和留存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四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即将出台《自治区工商局纪律作风问责暂行办法》,对出现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以及履职不力、作风涣散、纪律松散、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强化对问题线索的排查和梳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3.对单位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印发了《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从8个方面对加强局机关基层党建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组织并督促各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使用“四个本子”、发展党员等工作情况,局机关22个党支部均按要求提交了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了支部书记座谈会,通报对各党支部(党委)党建工作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并听取各支部书记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发展党员缺失的材料进行纠正。三是开展局机关基层党组织调整规范工作。目前,涉及调整的局机关基层党组织已按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重新选举党支部委员或补选支部委员的相关工作。四是以“红盾讲坛”形式,邀请区直工委领导给党员、干部授课,强化党员、干部支持、参与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识。五是对擅自离职超过规定期限的1名公务员给予辞退处理,并按自动脱党给予党内除名处理。
        (二)对“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规接待、公车私用现象时有发生”方面的2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1.对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排查,分类梳理。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接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重点对超标准接待、重复接待、非公务接待进行了检查核实,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二是清退款项,立行立改。对超标准接待、重复接待、非公务接待等费用进行了清退;对确属公务接待但对无公函的,由对口接待的处室补充公函或作出说明。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了《自治区工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范围、接待原则、接待纪律,严格控制用餐标准、酒水标准、陪餐人数。四是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假制公函、重复使用公函报销接待费的2名责任人和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接待的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其作出深刻检讨。
        2.对工商系统干部公车私用问题的整改:经核查,本局机关没有发生公车私用行为,但全区工商系统2014年-2015年有两起公车私用的现象。对这两起公车私用的违纪案件,当事人所在单位均已做出相应处理。通过上述事件,我局举一反三,修订了《自治区工商局机要通信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从严规范公车管理。
        (三)对“财务管理存在隐匿开支、乱发补助”方面的3个问题进行整改
        1.对隐匿“三公”经费开支问题进行整顿:对2013至2015年期间发生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等科目的原始记账凭证进行拉网式排查,按要求对违规使用资金进行了整改。

        2.对分级管理后,差旅费不降反升问题的整改:一是重新核查分级管理后2015年所有发生“差旅费”的核算内容。二是对出差期间发生了餐费、租用了车辆使用,回来后又报销差旅补助的,责令当事人清退领取的差旅补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计划举办一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班。四是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
        3.对巧立名目,变相为干部职工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一是对2011年以来发放的6笔“评审费”进行清理,并完成费用的追缴和清退工作。二是加强审核,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四)对“挪用财政资金”方面的3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1.对挪用财政资金用于市场运作方式建设的干部职工宿舍住房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核实代垫金额,并将代垫金额全部收回局机关财政账户。二是制定《自治区工商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杜绝挪用财政资金现象再度发生。

        2.对挪用财政资金支付职工住宅建房的水电和物业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宿舍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已改为由物业公司管理并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二是向宿舍区住户收缴垫付的物业管理费。三是归还以财政资金垫付的建房水电费。四是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工商局机关物业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管理。
        3.对挪用财政资金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职工集体宿舍楼改造工程款项问题的整改:一是从职工房改资金中提取房屋维修改造基金归还以财政资金支付的维修费。二是对宿舍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外包由物业公司负责。

        (五)对“有的建设项目名目繁多,规避招投标”方面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成立局机关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从2016年4月起,我局达到政府采购限额需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统一委托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实施。二是明确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的责任单位及管理办法,重大项目的设计须经局党组讨论决定。三是建立健全基建工作制度,制定了《自治区工商局基建管理办法》,着重规范项目建设招投标、评估工作,从制度上杜绝基建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
        (六)对“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方面的4个问题进行整改

        1.对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班子成员之间利用2天时间,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加强交流,凝聚共识。结合“两学一做”活动,汇编《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班子成员加强学习和自律。出台《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意见》和《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工作规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二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严格落实干部考察新要求,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四必关”:个人报告事项“凡提必核”、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定期、不定期地沟通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涉干信访举报情况。适当扩大考察公示范围,延伸考察谈话,更大范围考察了解干部。对提拔任用干部的有关信访举报问题及处理情况建立台帐。三是规范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按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离任审计,修订完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室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规范审计行为。
        2.对干部不按组织纪律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一是重申纪律。1月7日,集中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学规定、重申纪律,做到挺纪在前、预防在前、提醒在前,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委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监室对我局2016年机关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抽查核实。三是从严问责。2015年11月,约谈了重点抽查存在问题的2人;12月,约谈了随机抽查存在问题的7人;对拟提任的2人暂缓任免,对处于试用期的1人延长其试用期3个月。2016年3月,巡视整改执纪问责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再约谈再提醒。
        3.对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一是采取多种途径消化超配的处级非领导职数。对身兼两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解决一人占用领导、非领导两个职位的问题;对综合表现优秀的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经考察、转任同级领导职务。至2016年3月4日,已消化3名,尚超配5名。二是严格编制职数管理,做到无职数不考核配备、提拔干部。
        4.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进行整改。二是列出短缺材料清单,按照清单补充、收集材料。前后补充和收集归档干部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入党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工资呈报表、职务变动情况表、工资变动情况表等档案材料3000多份。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提供档案材料函件52封,收回材料32份。三是将收集的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排序编号,反复核对,对210卷档案进行了整理。四是对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个人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由本人做出书面说明,调查核实后,由人事部门依据政策规定,综合研判后,做出认定,并将有关材料交本人签字确认。五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职责》《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等4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抓好后续工作,推进制度建设,从深从细扩展整改成果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后续工作没有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及自治区巡视办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用好整改成果,扩大整改成果,把整改作为一次改进、推动工作的契机,坚持抓好“四个深入”。

        (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坚持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局党组将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协助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二)深入开展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组织“回头看”,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逐件落实;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处置,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手,整改不见实效不松手,在全局上下形成崇严尚实的良好风气。
        (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把整改后续工作与“两学一做”活动有机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在解决问题中深化学习、检验实效。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整改,补足精神之钙、扫除行为之垢、强化担当之责,推动党的作风不断好转,带动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四)深入推进制度建设。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下一步,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将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抓好中心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后续整改,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特别是要在自治区巡视办和巡视组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到实效,通过我们的实际整改行动和整改效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527537,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邮政编码:53002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