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1.04.2016  19:2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局进行了巡视。2月2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巡视组的意见严肃指出了自治区体育局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使人思想和灵魂深处受到很大触动和警醒。这次巡视是对自治区体育工作的一次“问诊把脉”,更是对自治区体育局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政治上的一次“全面体检”,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体育系统“洗澡”“治病”对症下药、开出良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自治区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整改、全面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进驻和反馈意见后,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多次专题开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通过学习,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铲除腐败、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和极大推动,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充分信任、有力监督和最大爱护;深刻认识到巡视组指出问题的危害性、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局党组要求,局系统内的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提高对巡视工作的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直面批评、正视问题,端正态度、深刻反思,深度剖析、认真研究,扎实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切实把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全面部署,强化领导。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自治区体育局党组迅速全面部署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召集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进行学习、动员和整改工作安排。局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纪律规矩整改落实组、综合协调组、财务问题整改落实组、人事问题整改落实组、党风党建问题整改落实组、纪检监察整改落实组六个组,分别由局党组成员、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兼任)组长。

(三)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体育局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桂体党组字〔2016〕4号),把整改任务细化分解为5大类17项,对照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60条具体整改措施。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各处室,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问题导向,狠抓落实。对反馈的问题,始终紧抓不放。能够马上改正的问题,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对于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以及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该查处的认真查处,应诫勉、教育的严肃诫勉、教育。同时,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反思、深入研究、系统治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体育行风建设。

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振兴广西体育的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深入开展“大调研、大整改、大创新、大发展”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体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要求;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和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自治区“两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增强“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深入调研,大力整改。在2015年11月至今开展的大调研基础上继续深化,围绕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经济、体育产业、体育彩票、体育赛事、绩效考评、体育法规宣传、业余体校建设、体育行风建设等10个方面调研初步结果和征集到的2500多条意见建议,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我区体育发展现状,查摆制约体育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要求各单位做到“九必查”:必查班子和个人思想观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班子和个人精神状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班子和个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班子和个人自身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阵地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班子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必查制度建设及执行存在的问题;必查群众和基层反映自治区体育局存在的问题。

三是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制定实施体育工作“123458”工程。“1”是围绕1个目标,即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2”是落实两大保障,即全面从严治党和提高能力、全面深化改革;“3”是建立三大体系,即领导协调及政策制定执行体系、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问责问效能上能下体系;“4”是构建四大平台,即人才培养平台、宣传与信息化管理平台、筹融资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5”是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即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开放开拓、坚持融合共享、坚持跨越发展;“8”是实施八大工程,即竞技体育重振雄风工程、群众体育星火燎原工程、健康广西体育惠民工程、体育赛事兴旺工程、体育产业发展工程、体育彩票跨越工程、青少年足球改革工程、业余体校强基工程。努力使我区体育行风一年有新气象、体育工作两年有新面貌、体育发展五年有大突破。

四是实施竞技体育重振雄风工程。深入研究谋划项目发展战略,确定重点优势项目、潜优势项目。探索区市共建、区校共建、区企共建等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高校、企业共建优秀运动队或二线运动队,打造我区优势项目梯队培养发展的新模式。实施教练员“强将”工程和运动员“尖子”工程。成立教练员管理委员会和运动员选材委员会,负责对教练员、运动员招录、聘用进行科学检测和考核。制定《自治区体育局教练员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形成良性的竞争上岗机制,解决教练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引进一批国内外高水平教练,提升教练员队伍整体水平。筛选年轻、好学、有进取心的运动员进入高校深造,为教练员队伍输送新鲜血液。鼓励优秀运动队待聘教练员、退休教练员、职业转换过渡期内的优秀运动员到基层任教。加强科、医队伍建设,建立复合型攻关团队。加强优秀运动队的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运动员的优秀意志品质。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落实各项保障和奖励,拓宽运动员就业渠道。

五是提升竞技体育管理效益。建立竞技体育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制定实施《2016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以在全国以上比赛成绩作为最主要考核指标,并与干部考核、提拔任用、职称聘用、绩效工资等挂钩。对优秀运动队实行封闭式准军事化管理。严格实施新制定的《广西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规定》。恢复中断多年的出早操制度,每周一上午8点集中升国旗,提高队伍“精气神”,培养爱国主义情怀。在运动员公寓大门安装指纹仪,实行信息化出操考核管理。建立训练管理系统,在所有训练场地加装监控设备、出入门禁系统等,实现对运动员、教练员、中心、基地日常训练、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的信息化追踪管理和实时监控。

六是创新竞技体育管理机制。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推进成立广西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统筹负责广西运动队训练、管理、后勤保障、科研、医疗等工作,形成一二线运动队“一条龙”的管理培养模式和训练、学习、科研、医疗、后勤、情报信息“六位一体”的新型训练教学模式,有效解决竞技体育各自为政、资源不能有效整合的问题,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

七是实施业余体校强基工程。对各市、各业余体校每年设定输送苗子任务要求,作为对各市体育局年度考核目标。改革经费支持办法,制定《广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年度考核评估办法》,将经费支持与体校输送苗子数量和苗子在全国以上比赛成绩相挂钩。加大业余体校教练员培养力度。每年组织1次以上重点项目训练营活动,组织100名体校教练员与优秀运动队教练员交流学习,举办基层教练专项培训200人次以上,培训300名足球教练员。命名30所2016-2019周期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完成40个以上体校向当地政府申请落实伙食和服装补贴工作,完成20所基层体校的建设和改造,推动50所基层体校与当地最好的教育资源学校进行体教融合。制定完善业余体校教练员对输送的苗子在全国以上比赛获得奖牌享受自治区奖励政策。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办法》,增加对青奥会、青运会的奖励。将业余体校教练员职称评定与输送苗子数量和比赛成绩挂钩,提高基层教练员输送苗子的积极性。

(二)关于“两个责任”缺失,对干部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纪党规学习。2016年1月,局党组下发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和实施方案,多次组织专题学习相关党内法规增强了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全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局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勤政廉政,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局党组每月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组书记与驻局纪检组长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交流、沟通处理问题,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和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每月研究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展情况。以上率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勤政廉政新风尚初步形成。

三是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驻局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切实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明确了驻局纪检组主要是对局班子及其成员、处级干部的纪律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立案查处了一个直属单位科长的违纪案件,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班子四名成员进行了问责处理。配合做好专项调查工作。对巡视组移交的14件信访件,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已了结(结案)13件,正在核实1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今年1月底,自治区纪委对副局长张冬梅纪律审查后,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强调了纪律,要求每一个人都要积极配合好组织的调查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专门成立了局巡查督察组、局机关纪委,配齐配强了纪检监察干部。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以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专门进行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运动队日常工作、干部作风、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每周通报一次督查情况,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精神萎靡不振的,对不收敛、不收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问责。

五是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约谈。2016年2月,局党组书记逐个约谈了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督促他们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驻局纪检组长根据巡视反馈意见,结合群众信访反映情况,对管理混乱、近期出现违纪违法苗头的单位、个人逐个进行了约谈,责成他们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加强管理,重点防控,限期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全面进行一次彻底的廉政风险排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和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杜绝漏洞,源头预防。

六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票否决制。2016年3月,印发了各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考核的主要内容,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年度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与追责问责、干部能上能下、绩效考核、晋升岗位等直接挂钩。

七是召开年度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和巡视整改工作。2016年2月25日,召开了全区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巡视意见整改工作会议,部署2016年工作的同时,对全区体育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再次作了强调要求。局党组与各市体育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八是创新实施目标绩效管理。首创制定了《自治区体育系统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奖励问责办法》(桂体人〔2016〕6号),建立了自治区体育局部门化、岗位化、月度化、数量化、项目化、限时化、可比化、信息化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及所有工作人员(含聘用、借调、抽调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年度绩效考核和月度绩效考核,将工作任务层层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月和每个人,每个月对每个部门和每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差等次或一年内3次为差等次的单位和部门,由局党组对主要领导免职,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对连续两个月为差等次或一年内3次为差等次的个人,2年内不予提拔和晋升岗位,聘用人员不予续签合同,借调抽调人员遣回原单位。对各市县体育局进行绩效考核,在经费和项目上给予年度考评优秀等次的市县体育局重点倾斜;年度考核为差等次的市县体育局一年之内不安排任何经费和项目,也不得通过自治区体育局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任何资金和项目,并书面提请所在市、县委予以调整等组织处理。

九是构建体育系统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桂体人〔2016〕4号),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廉、为官不实、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环境,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神。对巡视发现不作为的1名正处级干部给予免职改为非领导职务,对因涉及相关问题的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给予降职使用,对因涉及相关问题的1名副处级和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免职,及时调整了工作岗位。

(三)关于班子成员有分工没有合作,形成不正常的“小圈子”的问题。

一是加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学习活动。要求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和宗旨意识,带头模范遵守准则和条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坚决杜绝另立“山头”、搞“小圈子”行为。要求每个党员认真对照《准则》和《条例》,照照镜子,正正衣冠,自我检查,自我净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是认真研究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对经济处、体彩中心、服务中心分管领导进行了重新明确分工,调整了办公室、群体处、竞体处、青少处、经济处、社体中心、服务中心等处室领导,加强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打破不正常的小圈子。加大干部交流使用力度。根据人岗相适的要求和任职时间等情况,在全局系统交流使用副处级以上干部13人,进一步用好用活干部。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使干部在机关处室之间、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之间的流动成为常态化。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传达贯彻。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体育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廉政建设,保证科学发展。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时间、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讨论和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都由专人完整、详细记录,形成纪要,并存档备案。凡提请领导班子会议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按议事规则规定程序提出,由局领导审阅会议议题并充分沟通后,提交会议研究决策。协助决策事项提前告知,提供相关材料。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

四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0字好干部标准,选准选好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打破人身依附关系。对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考核和测评,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突出选用了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中层领导干部,2名直属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到机关工作;提拔了4名任职时间长、工作敬业的副处级干部和4名努力工作、敢于担当的科级干部; 1名工作业绩突出的副处级干部和2名正科级干部调整到重要工作岗位任职。引进一批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经过全面考核,分别从市、县引进2名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处级干部、4名工作经验丰富的科级干部到局机关任职,机关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充实。

(四)关于执行招投标制度变形走样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体育局工程项目、大宗货物和服务(含课题和咨询服务)政府采购管理,杜绝发生项目拆分、零星采购方式规避招标等违反政府采购制度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应采尽采。

二是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审查。对各直属单位有招投标项目的进行督查,促进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坚决杜绝一面开展整改一面又产生新的违反违规现象,真正做到彻底和干净。

(五)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亲属围着体育相关业务转,存在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的问题。

一是健全资金分配、工程建设以及物资采购等方面制度。查漏补缺,建立完善自治区体育局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设备和运动服装器材采购、资金拨付使用、财务管理、自治区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九个管理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的规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会议时间、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讨论和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都由专人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三是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回避制度。2016年2月,局党组制定了重大事项决策回避制度,规定在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决策时,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情形的,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坚决回避。此外,还针对赛事筹办、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处置、人员招录、物资器材招标采购等方面建立完善了工作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确保廉洁高效运行。

(六)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存在违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

一是加认真对照三定方案和清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职数和领导干部配备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规定配备的干部通过转岗交流、自然退休等方式进行消化。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采取措施,逐步消化解决事业单位非领导职务超职数配备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新增超职数配备问题。

三是要求所有处级以上干部重新核实个人报告事项,对所有处级干部2015年个人报告事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奖金、津贴、补贴填报情况。对没有按要求填报的19人进行了纠正,并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

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后在年初组织干部集中填报个人事项报告前,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提出相关要求,确保思想高度重视。人事部门、财务部门每年对应报告人员通过财务部门发放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认真核算,提供相关数据给应报告人员填报参考,个人对本人的收入等情况填报负主要责任。

五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有关规定,每年对局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在前一阶段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拟于4月再次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性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是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必查,发现问题说明不清楚不上会、不任用。对近期拟提拔的8名处级干部和调整到机关重要岗位的2名处级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全面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无问题后再正式任用。

三、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广西体育创新发展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自治区体育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尤其是一些比较复杂、深层次、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来解决。下一步,自治区体育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要求,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充分运用巡视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促进广西体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切实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责任考评机制,强化问责追责。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局党组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执纪监督、查处案件和问责追究工作,促进全区体育系统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巡视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近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抓紧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

(四)着力构建长效机制,紧紧扎牢制度“笼子”。在深入整改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着力,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以整改为契机,促进体育创新发展。以坚决、彻底、完全的整改促进体育的创新发展,重振广西体育雄风。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促进体育大发展的重要契机,把巡视工作与体育工作融为一体,把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与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体育发展。通过正风肃纪,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深化改革、促进创新、推动发展上。自治区体育局党组有信心、有决心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巡视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为实现重振广西体育雄风、建设西部体育强区目标,为实现自治区“两个建成”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  0771-4824404;邮政信箱:广西南宁市星光大道7号,广西体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31;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党组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