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1.04.2016  19:28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11月8日至2016年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2016年1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整改

  (一)迅速传达学习,坚决统一思想。第十二巡视组于1月29日下午(周五)反馈巡视意见后的首个工作日即2月1日上午,厅党组及时召开了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传达了第十二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决统一思想和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整改任务抓紧抓实。会后,及时全文转发《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关于对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厅各党支部、各处室在党员和副处以上(含副处)干部中组织开展好传达学习,及时向全体党员干部讲清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任务要求和工作纪律,要求大家一定要按要求认真严格地进行,整改工作做到了认识深、行动快。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厅党组对整个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及时成立财政厅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席鸿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兰丽萍为副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包括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对承担的整改任务负总责、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具体抓、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各处室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自开展整改工作以来,我厅先后召开了5次厅党组会议、1次厅长办公会议和3次厅办公会议,分管厅领导及各责任处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做到了有人盯、有人管。

  (三)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整改。第十二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厅党组先后两次召开厅党组会,逐条梳理巡视组反馈意见,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细分为10个方面问题和24条整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制定了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并在春节前的2月5日印发各有关处室。根据2月4日厅党组会议的部署和要求,2月14日下午,及时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再次动员部署整改工作,要求要认真对照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月26日上午,厅党组专门召开厅党组会,审议财政厅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并于当日下午印发各处室。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整改任务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对整改工作分工方案明确的10个方面问题和24条整改工作任务,制定了51条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规定了整改时限,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整改工作做到了措施实、职责清。

  (四)全力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落地。为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整改领导小组要求各处室紧紧围绕整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责任,准确把握整改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整改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到事并明确时限,确保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了对整改工作进展动态和进度的跟踪督查,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处室抓紧抓实整改,保证整改工作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做到了要求严、落地快。在51条整改措施中,已经整改落实的45条,其余正在推进整改中。

  二、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立行立改

  (一)已经整改落实的任务。坚持把问题作为整改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对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工作,迅速推进,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短期整改有进展。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在2月1日召开的财政厅党组扩大会议、3月22日开展的2016年第一季度厅党组学习中心组和全厅各党支部理论学习上,厅党组先后组织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参加了学习,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列席会议。通过学习,厅党组深刻认识到,加强党的领导是财政改革发展坚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障,必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今后要自觉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厅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在年度工作中进行总体安排,厅党组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从总体上部署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是完善逐级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月14日上午,厅党组书记黄伟京及时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工作现状,部署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面做好工作。在2月19日召开的全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上,厅党组书记、厅长黄伟京与分管厅领导、各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责任清单的形式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为各项工作落实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月19日,及时召开全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和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印发《财政厅2016年工作要点》,把机关党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总体部署,并据此印发了《财政厅机关党建工作2016年工作要点》、《财政厅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了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是研究制定财政厅党组工作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并经3月18日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工作规则》,共8章35条,从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党组民主生活会、思想作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对党组工作进行了规范。在厅党组工作规则中的议事决策部分,明确厅党组会议议题归口厅办公室统一办理,统筹协调安排好厅党组会与厅长办公会议、厅办公会的议题;同时,严格遵守党内议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切实提高党组议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设宣传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2016年全区理论学习的通知》要求,3月17日印发了《关于财政厅2016年理论学习的通知》,全面部署年度理论学习任务。同时,积极做好主题宣传和正面引导,营造了良好的廉洁从政氛围。比如,我厅在内网“常用信息”栏目中转载发布广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宣传展览画,并在广西财政大厦1楼大厅、财政综合楼1楼大厅张贴宣传;坚持在广西财政大厦1楼大厅滚动播放廉政亲情寄语,在办公楼各楼层悬挂廉政文化牌匾,为每位党员分发一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时间节点,及时在财政厅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修身齐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信息,如:《党员过年能不能办酒席请客?中纪委这样说……》(2016年2月9日发布)等;2月份,在广西财政大厦1楼大厅板报墙,专题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厅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

  六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在2月14日上午召开的厅党组会上,集中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责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的重点对象为财政厅领导班子及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和处级干部,厘清了派驻机构职责定位和工作权限,推进其深入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同时,决定尽快设立财政厅机关纪委,配备专人任职机关纪委书记,加强对厅内各处室、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

  七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印发了《财政厅干部谈话工作暂行规定》,就任职谈话、免职退休谈话、考察反馈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日常谈话等若干谈话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要求等进行了规范明确。同时,积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在1月5日财政厅“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谈差距、谈不足、谈建议,沟通思想,解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谈话规定,2016年3月,我厅对拟提拔的15个处级职位干部进行了考察,考察中没有听到或收到有关不廉政问题的反映,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未发现影响提拔任用的异常情况。

  (2)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定位。深化落实“三转”,进一步厘清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定位。3月18日的厅党组审议通过了《驻厅纪检监察机构承担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划转表》。3月24日,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正式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监督等日常工作移交厅内相关处室;同时明确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今后不再参与厅内财政执法稽查部门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和内审等涉及财政内部业务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确保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在对近年来监督执纪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职责定位和年度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2016年日常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具体内容,确保日常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注重加强重点监督,进一步细化制定了重要节点督查方案,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节点、人员分工等作了初步安排。按照方案的部署安排,正确把握工作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目前,各项监督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三是抓好案例调研工作。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采取面上摸底调查、座谈了解和深入基层相结合方式,在全区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市、县召开座谈会进行了解,并针对具体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深入部分财政所、村屯、农户了解,加强对各地财政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以及原因分析。

  四是加强案件信息上报。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违法违纪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市、县(市、区)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要定期报送工作总结和计划、工作信息和违法违纪案例材料,并建立了问责机制,明确对未报、漏报或迟报的将在全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组根据材料报送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全区财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动态,适时地采取信息反馈、培训调研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印发了《财政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作出了更加具体细致、更加严格严密的规定。3月,在我厅15个处级职位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组织开展,充分发挥厅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认真审核拟提拔人员的档案,全面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廉政意见,。3月21日—3月28日进行干部任职前公示。

  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修订了《自治区财政厅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对干部交流的对象、条件及程序进行了规范细化和调整。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动干部分批分期轮岗交流。在排查梳理干部任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2月26日的厅党组会研究决定,开展了3名干部岗位交流工作以及4名干部选拔交流任用工作。

  3.关于厅机关一些财务开支依据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迅速组织对2013年以来发放的巡考费、阅卷评卷、评审费、评先评优情况全面自查自纠。对拟发放但尚未发放的巡考费、阅卷评卷、评审费一律从1月30日起立即停发。

  二是加强财政厅内部的财务管理。从1月29日起,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以及自治区财政厅财务管理办法、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办法、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审核,严禁无政策依据或政策依据不足支出各种劳务费,严禁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各种劳务费,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支出劳务费。

  三是加强对各学会、协会财务的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有关经费支持方式改革的通知精神,逐步减少对厅属学会、协会的经费补助。督促各学会、协会制定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费支出行为,严禁无政策依据或政策依据不足发放各种劳务费,严禁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公职人员或兼职人员在社团领取报酬,报销差旅费、接待费等各项费用。

  四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按照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有关规定完成对退(离)休干部兼职情况的清理规范;同时对在职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进行核查,经过核查,目前我厅在社会团体兼任的在职干部均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未发现违反规定兼职的行为。

  4.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法组织开展对2016年自治区本级采购单位报送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情况抽查。本次共检查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10日止备案的全部采购计划231条,涉及13个预算单位,发现存在问题14条;抽查2015年备案的采购计划1236条,涉及41个预算单位,发现存在问题88条,同时,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检查了1142个采购单位(包括一、二、三级预算单位),发现123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采购计划的情况。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及时向区直有关单位发出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采购单位从及时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预算,按要求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等方面做好整改。

  二是依法组织开展2016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情况抽查工作。重点检查了32个区直部门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以及近三年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预算不够细化、超标准安排预算、未评审先安排预算等问题,及时从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推进整改:在对外方面,对需要细化的政府采购项目,责令相关部门限时整改;对于需要收回资金的,做好资金回收工作。在对内方面,在3月底召开厅内各处室座谈会,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研究确定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具体措施。

  三是依法组织开展对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情况抽查。截止2016年3月20日,在全区174家政府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现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对73家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含我厅检查10家),现场检查面占被检查单位的42%,其中:符合要求的21家,不符合要求的52家。根据代理机构开标、评标现场分区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对代理机构进行了通报:对未按照要求设立独立封闭的评标分区的、未建立双向视频和音频传送系统等不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于5月31日前进行整改,在整改期暂停在本代理机构的场所进行开标、评标,如有采购代理业务应当到所在地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符合要求的场所开展开标、评标活动,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四是依法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的投诉案处理情况再次核查。主要是核查2015年自治区本级的7件投诉案件处理情况。经核查,我厅向投诉案件采购当事人分别发出三份通报,对2家单位和9位评审专家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同时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评审活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要加强从业人员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五是推进财政系统自身率先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照政府采购规定,组织研究制定了《关于广西财政大厦办公楼进行招投标工作方案》,制定了政府采购计划,向广西政府采购中心送达了政府采购方案,按政府采购程序招聘财政厅办公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

  5.关于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研究财政资金监管问题。2月17日下午,我厅召开厅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问题,决定从修订财政监督职责分工制度、抓好年度检查计划实施、强化检查成果利用等方面,解决重拨付、轻监管问题,全面强化财政资金跟踪监管。

  二是抓好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实施。2月下旬,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研究制定了2016年财政厅财政检查项目计划,明确了监督检查局和各业务处室分别牵头实施的检查项目计划,其中,厅内各主要业务处室均按照监管职责安排了至少1项检查项目。3月23日的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财政检查项目计划。按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财政检查项目计划,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检查的具体实施。

  三是严格违规问题的处理处罚。2月15日—25日,由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人员对近年来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区分财政违法行为、会计违法行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违法行为等3类违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具体处理原则。自第十二巡视组进驻我厅开展巡视工作至今,我厅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开展了县级领导工作经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政收入质量以及区直部门向社会团体划拨资金情况等5项检查项目,对查出财政违法违规及管理不规范资金进行了收回、追回。

  四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决定向自治区编办申请将“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机构职责将相应调整,促进财政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更好地服务和深度融入财政预算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投资评审工作,明确厅内评审工作职责和流程,研究制定《广西财政厅投资评审厅内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投资评审工作协调、约束机制。严格执行2015年11月印发的《自治区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调整了自治区本级的评审范围和起评标准,进一步拓展评审领域,实现应评尽评。

  五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16年,自治区本级进一步扩大了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将区直部门预算额度在200万元以上(2015年为50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目标跟踪监控,加大预算绩效评价力度,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6.关于个别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宗旨意识和机关作风建设教育。2月1日召开的厅党组会明确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2016年财政厅机关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近期将制发《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财政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学习教育。要求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形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任务,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基本要求,深化党内法规和纪律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意识退化、宗旨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在全厅范围内营造推动党员干部落实“四个必须”的活动氛围,引导干部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充分运用“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成果。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岗位目标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会商制、服务承诺制以及效能问责、效能投诉办理流程等制度,巩固和提升“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成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监察室之间的协调配合,采取集中督查、随时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干部谈话、选拔任用等规定,采取日常谈话、提醒谈话、任职谈话等方式,及时打招呼、作提醒。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财政厅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追究责任;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结果,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的评优评先资格,促使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

  三是加大对工作落实的督查力度。严格执行《财政厅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优质、高效、抓落实、转作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确保全覆盖和零遗漏,发挥好督查对落实决策、反馈情况和促进工作的作用,加强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强化各级各项重大决策督查力度,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厅党组的中心工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中央、自治区和厅内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财政经济改革与发展。强化公文限时办结的跟踪督办力度,加强对各处室办理有时限的公文的跟踪,确保我厅承办无逾期。强化督查通报力度,严格执行我厅每月的公文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及每月督办件办理情况通报制度。

  四是强化措施加快中央专项资金下达进度。为加快中央专项资金下达进度,研究制定了《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有关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于2月23日印发厅内相关处室,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督促厅内相关处室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在事前,督促业务主管处室在收到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文件后及时研究提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的工作计划,并及时提出年初财政预留项目支出细化方案。在事中,督促业务主管处室按照预算法等要求的时限分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并以书面形式向区直业务主管部门正式发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事项告知书,对部门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及其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截至3月15日,全厅共印发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告知书54 份。在事后,将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配下达作为内部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经努力,截至3月底前,预计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经占目前收到中央转移支付总额的86.6%。

  五是加强处室在审核年度部门预算时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厅内有关处室在预算编制时的沟通协调,督促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规范津补贴规定编制部门预算,加强资金审核和监管,提高预算编制执行规范化水平,推进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问题,研究制定持续整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改时限,排出整改进度,限时整改到位,做到长期整改有保障。

  1.加快设立财政厅机关纪委。在2016年9月底前机关党委举行换届选举时,设立财政厅机关纪委,配备机关纪委书记,专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责任,切实履行查处厅内各处室、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违反党纪案件的工作职责。

  2.加强对各学会、协学的监督管理。

  (1)制定财务管理办法。要求各协会、学会须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协会、学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经厅办公室审核后呈厅长办公会审定。

  (2)实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于重大财务收支,事前要向厅办公室和分管厅领导请示报告制度。

  (3)实行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要求协会、学会归口管理处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季对协会、学会会计报表进行审核,并将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会计报表按季报送厅办公室。

  (4)定期开展财务检查。厅监督检查局从2016年起将协会、学会纳入我厅内部审计单位,每年开展一次财务检查。

  (5)把协会、学会管理纳入年度考核。对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协会、学会归口管理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反映对协会、学会的监督管理情况,对监管不力的,处室主要负责人不予评先评优,并进行问责。

  3.推动我厅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经与自治区民政厅等业务主管部门对接了解,目前自治区拟通过局部试点推动我区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总体要求及步骤,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机关脱钩试点单位尚未涉及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广西总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下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民政厅沟通联系,及时跟进政策动态,逐步推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4.修订完善财政监督职责分工制度。2月下旬以来,组织对2011年出台的《财政监督职责分工及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晰厅内各处室财政监督职责分工,规定除厅监督检查局每年依法组织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外,各主要业务处室也要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跟踪监管,每年对所管理的专项资金或监管对象开展1-2项专项检查,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处室和专职监督机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财政“大监督”机制,全面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同时,《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检查成果利用,通过加强检查结果反馈汇报,将检查成果与部门预算编制、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支出结构调整以及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挂钩,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成效。目前该《办法》已征求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并将提交厅长办公会议审定。

  5.强化对中央专项资金下达进度的监督问责。2016年,我厅计划对厅内6个处室、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并从今年起,将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配下达作为内部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检查发现未严格执行《预算法》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报告厅党组同时反馈厅纪检监察部门。目前正在制定内部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方案,计划5月起组织实施。

  三、持续抓好整改,巩固巡视成果

  虽然我厅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较好成效,但整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松手、不减压、不放过,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对整改方案中分解的任务、细化的措施盯紧抓实,不断健全完善财政管理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推进难点问题的解决,以整改促进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大提升,努力树立财政部门新形象。

  (一)强化责任,以上率下。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抓好从严治党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自己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与财政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厅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治区纪委驻厅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

  (二)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时限、措施和要求,紧盯不放,善始善终,坚决防止虎头蛇尾、草率收兵;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合并整改,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三)完善机制,扩大成果。一方面,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推进“废改立”,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使财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巡视整改中已经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要抓好贯彻执行,严管关键少数,制度规范多数,提高干部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坚决防止制度执行的变形走样,确保制度成为真正“带电的高压线”。

  (四)把握主线,正风肃纪。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主线,巩固和拓展巡视工作成果。进一步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中,形成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管控、事后有监督的常态化制度体系。坚持从严教育,把学习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补足精神之“”,筑牢思想之“”。坚持从严选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绝不搞“小圈子”;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四风”和腐败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1-5331686;邮政信箱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一楼收发室邮箱(邮政编码:53002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

  2016年4月21日

唱响“广西财政之歌” 弘扬“广西财政精神”
  ——全区财政系统“迎大庆 颂党恩”歌咏比赛圆满财政厅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
  ——广西著名作家彭匈应邀出席我厅财政青年沙龙并财政厅
关礼厅长率队赴来宾市和武宣县、金秀县开展财政扶贫工作调研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财政厅
把机关综合文稿工作做出新做出彩
   ——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郭忠志应邀到财政厅
曾纪芬副厅长率队到桂林市开展第三季度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督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财政厅
曾纪芬副厅长率队到河池市开展第三季度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督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财政厅
黄绪全副厅长率队赴玉林市督促指导相关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财政厅
财政部调研组专程到广西倾听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服务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