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出首本不动产权证 旧版房产证无需马上换

03.03.2015  13:23

  广西首本不动产权证颁发

3月2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首府南宁市作为全国首批实施不动产登记的15个城市之一,发出了广西第一张不动产权证,标志着我广西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3月2日上午九点,在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广西宝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何女士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手中接过了编号为“第0000001号”的证书,成为广西启动不动产登记制度后领证的第一家企业。

广西宝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开发总监何昕表示,原来需要辗转于房产、国土多个部门办理的手续,现在只需要在一个部门办理就可以了,原来最少需要二十个工作日,现在只需要十个工作日以内就可以办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正式实施,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以及林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十类原来分属国土、住建等多个部门登记发证的,将统一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发证,避免重复登记引发的纠纷。

今年,广西将在其他设区市以及75个县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有望2017年实现联网查询。

目前设三个业务受理点

据了解,现阶段南宁市主要登记的对象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住房的房产权,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细则还未出台,南宁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还处于过渡期。过渡期内,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共同开展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为便于群众办理业务,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窗口将利用现有格局进行设置,分别在五象大道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园湖路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和会展路南宁市房产交易分中心设置3个受理点。

旧证有效市民无需扎堆换证

新证与旧证有啥区别?广西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局长陆景宇解释,实际上就是名称有别,其具体内容与之前各部门发放的证书基本一致,法律效率也是一样的。陆景宇特别提到,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会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证书。